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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刘铁男犯受贿罪 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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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被告人刘铁男被带入法庭。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10日宣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0日 10:24 来源:新华网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