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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派驻机构建设 让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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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于12月11日出台,就改革完善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作出部署。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要实施步骤,对于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党内监督,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施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以来,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的领导和驻在部门的支持下,派驻机构全面履行职责,监督工作明显加强,初步形成了派驻机构工作制度体系,适应了加强党内监督和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要求,为深入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要继续抓下去,除了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外,还要加强制度建设。面对新的形势任务,进一步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加强党内监督势在必行。

  实现全面派驻就是要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健全完善党内监督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派驻监督是中央纪委纪检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质是党内监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此次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思路和要求,为实现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迈出了扎实而重要的一步。这不仅是推动“两个全覆盖”要求落地生根的要招实招,更为强化党内监督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定位准才能责任清,责任清才能履好职。派驻机构专司党内监督,主业就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首要职责就是监督执纪问责。派驻机构要依据党章规定,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严格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切实肩负起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提出问责建议等工作职责,重点监督好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和司局级干部,真正把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要求落到实处。

  改革完善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利于增强派驻机构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派驻机构由中央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对中央纪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明确派驻机构的监督权限、理顺工作关系,便于派驻机构深入了解驻在部门实际情况,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派驻机构必须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以强化监督为核心,坚守责任担当,提高履职能力,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2日 09:1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燕妮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