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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以责任落实推动从严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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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委组织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讲话精神,牢牢抓住教育实践活动“巩固成果,转入常态”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增强管党意识、落实管党责任,推进各级党组织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明确地方党委主体责任,构建管党体系,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明确市(地)委书记抓基层党建领导责任、县(市、区)委书记第一责任、乡镇(街道)党委书记直接责任,强化担当意识,层层传导压力。一是要求市、县、乡党委围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等基层党建重点工作,逐级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二是年底前自上而下开展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评议,上级党委书记听取下级党委书记述职并点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议,让各级书记切实增强自觉履行管党责任的主动性。三是由组织部门牵头,建立健全省、市、县党政机关部门联席会议、情况通报、综合评估等机制,形成重视基层、支持基层、推动基层、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落实组织部门工作职责,完善考核机制,树立正确导向。把市、县、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明确提出党建工作不达标的,党委书记年度考核取消评优资格。建立日常考核制度,各级组织部门定期深入基层党组织,通过面对面听取汇报、查阅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组织党员干部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了解掌握市、县、乡党委及书记履行管党职责情况。制定并细化党建工作评估标准,推动市、县直部门有效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建立约谈、建档、反馈、问责、通报、函询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倒逼推进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每年根据管党治党情况,进行一次分类定级,按照10%的比例“倒排”,形成不断加压的工作态势。

  加大督导巡视问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推动责任落实。成立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督导组,建立和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督促、检查、指导、推进机制。省委组织部13名厅级领导干部每人负责联系1个市(地),定期督导、随机调研,督促指导市(地)、县(市、区)委抓好重点工作落实。建立基层党建专项巡视制度,聘请省委组织部4名退休厅级领导为基层党建专项巡视员,深入市(地)及所辖县(市、区)开展管党治党专项巡视,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对策。建立约谈问责制度,对履行管党责任不到位、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力的,省委组织部将直接约谈县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约谈情况要记录在案,凡是受到约谈问责的干部,当年不能提拔或重用,也不得作为评先评优的对象,形成有责必究、从严问责的态势。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5日 10:36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燕妮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