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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四项基础制度促作风建设常态化

河南省许昌市委书记 王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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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风建设是不是权宜之计、“四风”问题会不会卷土重来?这是教育实践活动收尾之后,广大干部群众最担心的问题。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这清醒而深刻的论断,凸显出作风建设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和保卫战。成效来之不易,巩固成果更难。河南省委着眼强基固本,提出民主科学决策、矛盾调解化解、便民服务、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四项基础制度,为全省各地巩固活动成果、持续改进作风、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治理能力提供了重要载体和基本遵循。许昌结合自身实际,对四项基础制度的时代价值、理论内涵和实践路径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深入思考,力图建立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

  常态长效、固本强基的重大抉择。建立完善基层四项基础制度,是强化作风建设、实现常态长效的重要路径。群众路线能否落地生根,作风建设能否常态长效,关键在于制度建设与落实的水平和质量。建立完善四项基础制度,就是以制度的建设保障群众路线越走越扎实,以制度的完善确保根治“四风”越来越见效,以制度的落实换来群众对党的作风越来越满意。建立完善基层四项基础制度,是提高治理能力、实现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四项基础制度的实质,就是解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通过在强化服务中优化基层组织,在重心下移中畅通民意诉求,在解决问题中密切党群关系,在创新治理中促进社会和谐,从根本上破解当前基层主要矛盾和问题、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建立完善基层四项基础制度,是加强基层党建、夯实基层基础的关键所在。建立完善四项基础制度,为广大基层党组织提供了一个了解民情、科学决策的有效载体,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重要渠道,转变作风、服务群众的有力抓手,固本强基、锤炼干部的宽广平台。

  对症下药、与时俱进的实践路径。建立完善基层四项基础制度,要坚持“务实管用”原则。一要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为抓手,着力完善基层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切实解决基层民主权利问题。实行四项基础制度,核心是基层民主科学决策。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越健全,社会就越和谐稳定。“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决策权,促进民主决策的有效途径,其主体是群众,方法是民主,目标是善治,关键是程序。许昌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已有一段时间,今后要在完善提升、真正运用、增强实效上下功夫。二要以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为目标,着力完善基层矛盾调解化解机制,切实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一些基层矛盾纠纷之所以由小拖大、由大拖炸,许多都是因为出了问题没人管、排查化解不及时、解决问题不公正。当前,要按照构建“联调联动、多调对接”的“大调解”机制要求,注重发挥好党员干部、职能部门、社会力量的作用。三要以打通“最后一公里”为核心,着力完善基层便民服务工作制度,切实解决为民服务便利化问题。完善基层便民服务工作制度,应探索完善四个方面的制度机制:建立完善便民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建立完善便民服务承诺制度;建立完善便民服务经费保障制度;建立完善服务效果群众评价制度。四要以促进党员干部廉政勤政为重点,着力完善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要完善党内生活制度。要用好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持续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督促党员干部对百姓不敢轻慢,对工作不敢敷衍,对权力不敢私用,对规则不敢冒犯。要完善党员干部管理制度。要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完善监督检查制度。要完善问责追究制度。要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检查考核结果运用等制度机制,保持“不敢腐”的高压态势,提升“不想腐”的信念境界,完善“不能腐”的制度保障。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5日 14:10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燕妮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