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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分析:破解村级招待费“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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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贫困村的村委会,短短3年多用掉150余万元“招待费”,甚至超过了一些国家部委公务招待费的水平。此事发生在云南省祥云县大营村,直到原村委会主任苏光进等村官窝案被查处才告停止。苏光进今年也因此案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在大力反“四风”的背景下,一些地方县乡两级招待费呈现向农村“转移”的苗头,农村招待费问题呈现出复杂化和隐蔽化的趋势,引发广泛关注。

  村级招待费“变花脸”

  严格意义上,村级招待费是指行政村因公用设施建设维修、开发项目建设、公务活动、招商引资等必须开支的招待费用。但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村级招待费从必需的合理花费演变成一些干部追求浮华奢靡、借机吃喝玩乐的工具。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出重拳纠治“四风”,各级党政机关的公款吃喝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然而,在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基层农村,公款吃喝之风改观不是很明显——

  2014年5月,据有关媒体报道,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街道办事处太阳村从2011年1月到2013年11月期间共支出800余万元,8名村干部工资支出167.87万元,招待费用支出115.31万元。

  10月,湖北省纪委监察厅通报的17起典型案件中,有11个村(居)2013年存在违规支出招待费问题,少则数千元,多则近30万元,有一部分为白条入账。

  ……

  除了大吃大喝、迎来送往之外,村务招待费“变花脸”从未休止。各种各样说不清道不明的费用都以“招待费”名义开支,“招待费”成了诱发腐败的“黑洞”:有的吃少报多,虚支冒领,套取公款,中饱私囊;有的将跑项目甚至为了一己私利所送的现金或者礼品,以“招待费”的单据报账;有的直接将村财作为个人乃至家庭消费的金库,开支均在村账中以“招待费”名义出账,等等。

  村级招待费何以乱象频现?记者通过采访发现,一些基层村(居)两委在主观上法纪意识淡薄,对慷公家之慨,做自己人情,饱客人口福行为不以为意;另一方面,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漏洞客观上给了这些违纪违法村干部以可乘之机。开支无标准,管理无制度,结算不及时,记账不统一,费用不公开,使得超标准招待、胡乱记账、随时结算等现象普遍存在。

  福建省石狮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在查办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发现,少数村干部出现了公款吃喝、挥霍浪费、弄虚作假、巧立名目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个别村干部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近年来,在所查处的农村腐败案件中,由“招待费”等花费所引起的腐败案件高发。此类案件不仅使国家、集体、农民的利益受损,极大增加了村级集体的负担,让多数村民苦不堪言,而且由此造成的大量信访问题,直接影响着农村的和谐稳定。村级招待费所诱发的腐败已经成为腐蚀干部、影响党群关系、败坏党和政府形象的毒瘤,不可小觑。

  与此同时,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村级招待费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监督检查相对较少,从而成为县、乡两级招待费转移的“洼地”,上级不好接待的由村级接,上级不报销入账的通过“走账”到村级报销,一些县、乡干部觉得村级财务制度不严,吃点喝点还很“安全”,由此也导致一些地方村级招待费不降反升的现象。

  今年9月底,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纪委对石盖塘镇小溪村村两委挥霍公款问题作出处理。据调查,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期间,小溪村支出招待费38万多元,仅泡脚、泡澡的支出就达约4.3万元,其中大部分的理由都是“招待上级领导”。

  试水村级公务“零招待”

  鉴于村级招待出现的诸多弊端,全国很多地方实行了村级公务“零招待”。所谓村级公务“零招待”,是指各级党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行政村公干时,不得接受所在村的公款宴请、礼品馈赠及其他消费活动;各村之间也不得以任何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馈送礼品和进行其他消费。

  记者发现,福建、甘肃等省市明文规定实行村务“零招待”。2013年10月,福建省下发《关于减轻基层组织负担的十条规定》,明确提出落实村务“零招待”制度,下乡干部一律不得接受村组招待。各级各部门到村工作、调研因特殊情况确需在村里就餐的,要按时足额交纳伙食费。

  村务“零招待”,在干部和群众中产生了强烈反响,也确实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自2013年10月福建省实行村务“零招待”制度以来,武夷山市115个村的村级招待费为零,共节约伙食费、会议费720余万元。

  除了节省大量财政开支,摆脱了应接不暇的公务接待和繁琐的人情往来,村里的干部们再也不用为招待费发票如何报销犯难,从而得以把更多的心思花在工作上,把节省的钱用在新农村建设和为民办实事上,使财政开支能够真正用得其所。

  专家指出,村级经济本来就很脆弱,有限的资金需要用到农村各项公益服务中,如果听任干部们大吃大喝,必然会吃垮村级经济。而村务“零招待”截断了利用接待“幌子”进行费用转嫁的后路,根治了村干部“乱吃”、外来干部“白吃”的症结。

  然而,村务“零招待”制度是否真的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村级招待腐败问题?一些村干部认为,村干部不属于正式的国家公务员,工资待遇没有保障,随着近年来农村基层工作强度加大,村务“零招待”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基层干部的积极性。

  一边是确实因工作需要必须接待的事项,一边是村务“零招待”硬性规定。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打折扣、变通走样的现象便难以避免。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村里私设小金库,用于招待费等不合理开支;有的“灵活变通”,将招待费以“培训费”、“办公费”等形式进行变相报销;有的“转移支付”,将招待费拿到村级企业报销,或转嫁到有求于村里的企业、包工头身上,或以赞助费等名义拨付资金到友邻单位用以报销……这些变通走样的措施在账面上实现了村务“零招待”。

  由此可见,村务“零招待”制度要落到实处,必须要有好的监督、落实措施。“村务‘零招待’既需要干部的严格自律,更需要制度的刚性执行,还需要政府把关、群众监督,多管齐下让村务‘零招待’成常态。”福建省长乐市纪委干部陈梦婕如是说。

  “迷局”如何破解?

  高消费、高规格接待,与节俭为民背道而驰,历来为正直人士所不齿,也为老百姓所深恶痛绝。村干部官不大,但地位特殊、作用重要。农村普通群众平时与村干部打交道最多,在他们心目中,村干部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

  村级招待费的“变花脸”,败坏了干部形象,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在当前全国大力反“四风”的背景下,加强对村级招待费的监管,且找到一套行之有效的措施,显得势在必行,尤为迫在眉睫。

  全国各地根据各自实际,尝试对村级招待费进行规范管理——

  上海市崇明县庙镇根据本镇各村经济状况及实际需要,将各村招待费用限额确定为每年5000元。村全年招待费用超出限额规定的,其超出部分从当年村干部考核报酬中全额赔补。

  福建省古田县规范下村干部工作用餐,推行“餐券”制度,要求下村干部开展工作后一律返回政府食堂凭券就餐,按每人每餐8到15元的标准执行。

  浙江省诸暨市在全市502个行政村实行村级公务“零招待”,确实需要接待的,一律实行镇街报销制,由镇街财政列支,报销严格实行一事一报和即时即报制度。

  专家指出,当前对村级招待费的规范,要坚持以人为本、堵疏结合、区别对待的原则,探索一套比较科学的管理制度,县、乡等上级部门干部下村指导检查工作的,一律不得接受村级招待;对因招商引资、商贸活动等确实需要开支招待费的,实行限额控制;对村干部开展工作时所产生的交通、用餐等费用,应制定统一补贴标准,并对外公开,加强监督。

  立足纠治“四风”,加强对村级财务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严肃处理,是当前纠治村级招待费问题的“撒手锏”。村级招待费监管制度要真正落到实处,必须要有严格的惩处办法。一旦违反相关规定,要大曝其光,公之于众,严格处罚。要让机关干部不敢吃不敢拿,要让村官不敢请不敢送。只有营造这样的氛围,村级招待费监管制度才不至于落空。

  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主任、农村廉洁建设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陈建平表示,随着反腐肃风向纵深领域拓展,关注的视角横向拓宽,纵向探细。农村基层招待费问题,尤其是贫困村的“天价”招待费问题,看似小微腐败的恶化,更事关民生民心问题,绝不容忽视。治理农村基层招待费问题,是现实情况所需,更是民心所望。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2日 13:1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