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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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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质检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挂靠单位,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总局实施办法要求,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总局实施办法要求。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用财政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不得以各种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营造节俭文明的过节气氛。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好节日期间信访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纪检监察部门将继续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纪检组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6日 08:48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