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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院强化巡视整改"对症下药"治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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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个问题已整改完毕,34个正在加紧整改。12月26日,记者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看到一本非常醒目的“大台账”,上面分门别类记录着该院对山东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巡视组反馈的突出问题,他们确定了4个方面12项整改任务,并制定了68项具体工作措施,逐一列明了每项措施的目标、时限、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使整个整改情况通过台账一目了然。

  今年5月7日至7月7日,山东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山东高院进行了巡视,8月15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山东高院党组高度重视巡视工作,把此次巡视作为一次全面“体检”和综合“诊治”,以此凝聚强大正能量,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泉民强调:“这次巡视是对全省法院工作的一次整体会诊,是对全省法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全面体检,一定要诚恳接受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坚决贯彻落实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全面“压实”巡视整改责任。山东高院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整改任务分解和领导工作分工,分别成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等专项小组,每个小组都由班子成员担任负责人,并明确了责任部门。工作推进中,突出院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和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统筹协调整改工作,各专项小组集中力量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上下联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形成了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的制度化、具体化。山东高院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厅级干部、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和工作方式。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该院提出全省未设立纪检组和监察室的法院必须全部设立纪检监察机构。目前,未设立纪检组的3个基层法院已经有专人负责纪检工作;未设立监察室的7个基层法院,已有1个法院新设了监察机构,3个法院已经配备了专职监察人员,其他3个法院正在积极与当地编办沟通协调。

  关于对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偏软,自办案件力度不够的问题,山东高院加大自查案件力度,明确提出下级法院查处不力的,省高院纪检监察部门可以直接调查。

  “薛志典、张永胜在2010年夏天和我一块吃过饭。”前不久,山东省高院接到一封实名举报信,说沂南县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庭长薛志典、法警张永胜在承办申请执行人杜某某与被执行人临沂市某公司债务纠纷一案中,到被执行人处调查案件情况。中午,薛志典、张永胜接受杜某某邀请,到附近饭店用餐。

  彻查!不能因为事件过去好几年了就放过。省高院纪检组监察室直接派人核查,认定二人在执行过程中接受当事人吃请,违反了工作纪律。目前,沂南县人民法院给予薛志典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张永胜行政警告处分,并将二人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同时该院还强化案件督办。开展巡视整改工作以来,省高院纪检组交由各中院核查的领导批转案件16件,对处理不到位的2件督办案件再次发函督办;针对群众举报诸城市皇华法庭违规收费问题,要求不但处分直接责任人,还要对当事法庭庭长进行追究。(记者 李亮科 通讯员 肖春燕 李自长)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9日 17:2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燕妮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