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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去年处分26名局级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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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日,北京纪检监察网通报了本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去年查处案件情况,显示去年共有1268人被处分,同比增长46.3%,其中局级26人。

  从去年8月起,市纪委正式建立办案情况月通报制度,至今已经通报5次。从局级官员处理情况来看,1月至11月处理13人,12月当月处理了13人。据了解,这些受处分的局级领导涉及区县、委办局、国企、高校等各个领域。有的因涉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公车、滥发福利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受处分,市纪委去年一年曾多次通报此类案件;有的则涉嫌重大违纪违法,不仅受到党政纪处分,还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去年8月,市纪委就集中通报了市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门头沟区原区长王洪钟、大兴区委原常委温震、市安监局原副局长丁镇宽违纪违法案件。

  数据显示,去年全市共立案1424件,同比增长72.2%。在处分的干部中,县处级246人,乡科级344人,移送司法机关185人。从各区县的情况来看,昌平、朝阳、海淀、密云、大兴列处分人数前五位。而东城、朝阳、海淀、石景山、昌平、怀柔六区处分人数同比均超过了100%。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7日 08:50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