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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共享 增进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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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力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共建共享 增进福祉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改革就是要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新年伊始,相信很多人都在回想和思考:全面深化改革,让百姓分享的“红利”清单,到底有多长?

  改变,如期而至。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社会事业领域改革统筹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标本兼治,一张张温暖人心的民生答卷不断呈现在百姓面前。

  改革,永无止境。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新年贺词中指出,开弓没有回头箭,改革关头勇者胜。伴随着时间的推移,改革“红利”的清单定会愈发绵长,好日子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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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成果不断惠及广大群众

  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这是每一个百姓的愿望,更是党和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努力方向。

  去年年底,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顷刻间暖了不少“北漂”的心窝。何先生大学毕业后留在北京,六年来一直盘算着把工作居住证办下来,漫长的等待一度让他有点绝望。“如今,网上征求意见稿,有可能让我的等待时间大大缩短。”

  时间再倒退至去年11月,中央审议通过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提出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促使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分离,形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

  “之前,我们虽然可以承包更多的土地,但没有足够资金的支持,‘种粮大户’这个名号也只能徒有其表。过去,农村信用社虽然能给我们贷款,但利息高、额度小,还必须有人担保,而农村的土地和房子又不能抵押贷款。因此,贷款的作用不明显。”江苏省常州市农民葛建民说,“如今,我可以拿着土地经营权证,到银行换取真金白银了。”由此带来的变化,最直观的体现就是老葛的腰包鼓起来了,“去年一年净利润就有30万元左右。”

  “北漂”的心窝暖了,农民的腰包鼓了,改革成果正在不断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一年来,从户籍制度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的明确,到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启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到改革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到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社会事业领域改革的统筹推进,使人民生活有了更大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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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挥群众首创精神是推进改革的不二选择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新年贺词中说道,“为了做好这些工作,我们的各级干部也是蛮拼的。当然,没有人民支持,这些工作是难以做好的,我要为我们伟大的人民点赞。”

  一句朴实的话语,反映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人民群众不仅是历史的创造者,更是改革的力量源泉。在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布局谋篇之时,党中央就明确提出,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格局。

  长期以来,很多地方政府对社会事务习惯于“包打天下”,基础设施建设、社区管理和服务、民生保障工程等各项工作都“包办”了。但是,“干部费力未必能讨好、政府花钱还经常挨骂”的情况屡屡出现。为此,去年以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着力构建与百姓“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

  前不久,海沧区兴旺社区召开了一场独具特色的“楼长会议”。“管道燃气为何开通不了?社区广场舞演出要不要评分……”一个多小时的会议,楼长们讨论得特别欢快。居委会委员庄荣智说,以“楼长会议”为载体,社区建立了一套“微自治”机制,将治理服务“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最基层细胞——居民楼和家庭。

  “海沧区的社会治理理念已悄然从大包大揽向共同参与转变。” 据海沧区纪委书记江根云介绍,全区首批“以奖代补”试点项目计划资金800多万元,其中社会、居民筹集的共建资金达380多万元,节省一半财政资金。

  事实充分证明,改革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发挥群众首创精神是推进改革的不二选择。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是从改革中得出的重要经验,更是推进改革的重要法宝。

  一年来,《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出台,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的直接登记工作正在试点;《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出台,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培育健康社会组织、健全社会自治机制,始终是各级政府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重头戏。

  与此同时,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坐行业的轿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兼职的位子……这些社会组织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既与政府不愿放权有关,也与社会组织自身发展不成熟、与政府的权力边界不清晰有关。如今,借着全面深化改革、实施简政放权的东风,这些捆绑社会组织发展的铁链正在被一一破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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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牢牢把握“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

  轰轰烈烈、大刀阔斧甚至不留情面的改革背后,始终有着一个温暖的指向——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群众福祉。特别是历史实践证明,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问题”焦点指向“公平正义”。如果不能带给老百姓实实在在的利益,不能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这样的改革必将失去意义,发展必将不可持续。

  公平正义,从何而来?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奏响“全面深化改革”曲,四中全会进一步把目光聚焦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和国家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14年,中央网信办、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等多个部门通过专项行动、司法解释、治安防控、法律宣传等多种形式,切实维护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同样贯穿全年,特别是2014年9月,中央政法委专门下发3个文件,着力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出口”不畅等突出问题。这实质上是在对“法治政府”提出要求的同时,运用政策手段引导一个更加健全的“法治社会”的诞生。

  “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在追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中国始终高举改革大旗。

  去年年底,多年来推进缓慢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也有了说法。国务院副总理马凯表示,养老“并轨”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近期就要印发。约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告别养老“免缴费”时代,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增进社会公平,也有利于为广大民众带来实惠。

  2015年,参加高考的莘莘学子也将迎来更公平的竞争。教育部去年年底发布高考加分及自主招生配套文件,涉及取消重大体育比赛获奖者、省级优秀学生、奥赛获奖者等6项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等内容。“因为大家的起点一样了,都是回归于课本,我觉得对于我们来说很公平。”北京166中学高三学生冷虹仪说。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未来,只要牢牢把握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牢记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抓实干,蹄疾步稳,我们就一定能够一鼓作气、势如破竹地把改革难点攻克下来,我们就一定能够共创更加幸福的生活。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8日 05:36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石光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