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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谦作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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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省为建设新福建作出新贡献
徐谦作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1月30日,在福建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向大会报告工作。

  徐谦回顾了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他说,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着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为推进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16项,通过9项;审查批准福州、厦门法规6项;听取审议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13个工作报告,检查8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审查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137件;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决议5项;组织办理代表议案29件、建议863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5人次,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常委会工作报告所确定的工作任务。

  徐谦说,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常委会努力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需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立法推动改革发展,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在创业扶持、资金支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服务保障等方面作出规范,有利于改善经营环境,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加快发展;审议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草案,着力规范合作社的设立和生产经营活动,推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立法保障社会和谐,制定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制定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修改征兵工作条例。立法保护生态资源,及时审议通过水土保持条例,重点从规划编制、预防治理、监测监督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将中央赋予的一系列先行先试政策法制化,依法保障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立法促进闽台合作,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省人大常委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和工作规定,明确实验区人大工委的职责,支持实验区在两岸交流合作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开门立法,法规案提请常委会审议前都通过省人大网站征求意见,组建立法专家咨询组,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

  二、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2014年1—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要求我省各级政府充分认识经济下行压力,牢牢把握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精心组织开展台胞投资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省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从着力先行先试、改善投资环境、提升闽台产业合作水平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增加了每个台湾农民创业园的补助资金。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批准2014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同意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交通路网、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长区域和生态环保等建设,支持民生改善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省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强化省级统筹,优化学校资源配置,并把“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列入201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持续开展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监督,提出要统筹水源地规划建设,加强水源环境和流域治理,建立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改造老水厂和旧管网,加快饮用水监测能力建设,提高农村饮用水达标率;开展社会保险法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监督的决定的执法检查,针对社会保险费难以足额征缴、基金统筹层次不高、管理监督不够规范等突出问题,要求保住底线、严守中线,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持续构建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民生安全保障网。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省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省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两院要加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改进监督方式,首次开展满意度测评、实施三级联动监督、尝试对财政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推进监督公开,首次以网络图文直播、电视全程录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专题询问实况。

  三、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密切常委会同代表和代表同群众的联系。常委会进一步完善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常委会注重把办理代表议案同立法工作结合起来,代表议案所提立法项目,已经审议通过1件,列入年度立法计划3件,列入本届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7件;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从2013年的5件增加到12件,内容涵盖耕地保护、城市管理、医疗卫生、就业、社保、作风建设等方面,分别交由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工作机构督办,在推动完善政策、强化举措、解决问题上取得实效;通过重点督办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的建议,推动省政府加快基层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加大资金投入,提升了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出台了增强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实效的若干意见,增加列席人数,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保证每位基层代表在届内有1至2次的列席机会。改进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构建代表履职网络平台。

  四、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作风建设,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纠正“四风”问题,继续做好深化整改、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四下基层”活动,深入开展挂钩帮扶工作。加强上下级人大的联系,加强与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通过务虚会、座谈会、研讨会、联动监督、专题调研、办班培训等形式,加强工作指导,密切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徐谦说,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福建乘势而上、加快发展的关键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加快福建发展这一中心工作,站位全局,主动融入,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着力推动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省进程,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新贡献。

  一、突出特色,提高质量,扎实推进立法工作。适时作出关于推进法治福建建设的决议,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我省改革发展迈出新步伐。坚持立法先行,深入分析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对立法的需求,科学确定立法项目,有序推进立法工作,使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立法进程与发展进程相适应。主动对接立法法的修订,加强对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问题的研究与指导,及时启动我省立法条例的修改,依法有序推进我省地方立法工作。今年立法项目重点突出平潭开放开发、培育消费热点、推进“三农”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等方面,拟安排审议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河道管理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条例、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违法建筑查处条例、国防教育条例,修订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旅游条例、禁毒条例、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修订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适应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需要,全面梳理调整相关法规的适用,抓紧制定福建自由贸易区条例,依法推进自由贸易区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努力使制定的法规符合实际需要、反映人民意愿。探索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构建公民知晓和参与立法的平台,健全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探索建立立法协商机制和程序。发挥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作用,落实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职权,选择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法规案,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二、抓住重点,讲求实效,着力改进监督工作。今年监督工作重点关注经济运行,加强对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十二五”规划实施和“十三五”规划编制、2014年科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检查科技进步法及我省条例的实施情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区域性金融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对民生、生态环保、司法工作的监督。继续改进监督的组织实施,围绕《关于进一步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行动计划》,重点就重大项目推进、实体经济发展、电子商务发展、苏区老区发展等开展专题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闽台文教交流合作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进行跟踪监督。

  三、优化服务,强化保障,有效发挥代表作用。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进一步强化代表履职保障,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增加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人数,有针对性地邀请代表参加立法、监督等活动。拓展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功能,推动代表基本信息和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公开。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坚持和完善重点督办工作机制,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分别重点督办1件代表建议。

  四、转变作风,提升能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改进作风,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落实专题讲座学习制度,加强常委会和专委会组成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加强与市县乡人大的联系和工作指导,总结上杭县才溪镇人大主席团1479工作法,开展人大系统干部培训,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共同推进我省民主法治建设。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31日 08:20 来源:福建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