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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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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5年1月25日在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任亚平

各位委员:

  我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是本届政协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全面推进履职创新的一年。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牢把握团结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新思路、新部署,凝心聚力、议政建言,不断创新履职方式,着力提升履职成效,为现代化内蒙古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强化引领,不断巩固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

  与自治区党委思想一致、目标一致是做好政协工作的保证,我们据此不断加强思想政治方面的引领。

  我们大力加强了理论学习。在政协机关和政协委员中,认真学习了中共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隆重纪念了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进一步增强了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进程、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我们深入开展了形势教育。在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中,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上年初视察内蒙古讲话精神,广泛宣讲了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使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守望相助、打造北疆亮丽风景线的战略部署深入人心。

  我们努力强化了作风建设。在政协机关着力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大力反“四风”、转作风,影响和带动政协委员和全体政协工作者,进一步认清了职责使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奋发向上、崇德向善氛围,培育了政协情怀,凝聚了共同愿景。

  (二)运用优势,努力畅通发扬民主的渠道

  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我们十分注重在党委领导下发挥自身的优势和作用。

  我们初步建立了民主协商的制度和机制。贯彻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形成了党委、政府与政协开展年度协商的办法,首次制定了年度协商计划,报请自治区党委印发自治区政协党组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对改进协商制度、规范协商内容、完善协商程序、拓展协商形式、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等做出了规定,提高了民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我们依次开展了有计划的民主协商。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年度协商计划,以政协常委会、专题会、座谈会为载体,与自治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就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议题,开展了8次专题协商,取得了良好成效,积累了一定经验,协商的层次、针对性和成效明显提高。

  我们积极推进了民主监督工作。协助自治区党委督促检查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召开了法制工作座谈会,听取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通报。组织政协委员对12个区直部门“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参与《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系统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立法协商,民主监督力度逐步加大。

  (三)服务大局,有效推动履职成果转化运用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言为行、献策为用,我们十分注重提升履职成果的实际效用。

  我们紧扣打造“亮丽风景线”建言献策。针对打造经济发展风景线,提出了县域经济转型发展、“五大基地”建设及产业转型升级等一系列对策建议。针对打造民族团结风景线,围绕四少民族发展进行了调研和议政。针对打造文化繁荣风景线,就北疆草原旅游文化经济发展提出了思路。针对打造边疆安宁风景线,向自治区公安厅交办了27件提案。针对打造生态文明风景线,围绕完善草原生态补奖机制组织了专题协商。针对打造各族人民幸福生活风景线,围绕城镇化进程中增加就业等重大议题开展了协商议政。

  我们努力提高建言议政活动的质量。充分调动委员的主动性积极性,526名委员中,有430人次参与了自治区政协组织的调研视察及协商议政活动,2967人次参与了驻在盟市政协的履职活动,调研视察更加深入。政协和政协专委会组织的各次会议,事先都经过周密计划,协商的时间、范围、议题和形式都进行细致的安排,对策建议都经过反复研究,协商议政更加务实、政策建议更加管用。

  我们更加注重社情民意信息质量的提升。不断加大社情民意信息的报送、办理、反馈力度,全年共收集各渠道报送的社情民意信息2404篇,精选采编《社情民意信息》528篇,有263期信息得到中共中央、全国政协、自治区党委和有关领导批示、采用和回复,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开拓创新,主动提升履职能力现代化水平

  创新工作才能跟上自治区改革发展的节奏,我们更加注重改进政协工作,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我们注重界别活动的开展。召开了界别工作座谈会,制定实施了界别年度活动计划。以界别为纽带,上联专委会,下联委员,积极开展界别座谈、调研、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委员联谊等活动。组织民族宗教、医药卫生、妇女等界别开展扶贫济困、义务献血、爱心助学等公益活动。33个界别小组有32个开展了54次活动,参与委员427人,较好地体现了委员的主体作用。

  我们努力增强履职能力建设。积极参与自治区组织的各项培训、轮训,更新干部职工的知识和技能。完成了第二批委员培训,提高了委员履职的意识和水平。推动政协理论研究,强化对实际工作的指导。筹建了政协文史展馆,拓展了能力建设阵地。注重借助专业部门、专家学者、基层政协和社会力量的作用,有效地提高了政协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我们严格规范了各项履职活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修订完善了一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会风文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清理规范党政机关干部兼职要求,脱钩了11个挂靠社团组织。

  我们有效改进了提案工作。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选提案、办提案,把提高提案质量、提案办理质量和提案工作服务质量作为重点环节,把调查研究作为工作基础,引导委员通过提案履职,鼓励界别小组提交提案,推动开展提案办理协商和提案现场督办,促进了有关问题的解决。

  (五)凝聚共识,动员各方力量共建美好家园

  政协既是民主的渠道,也是团结的平台,我们注重团结各族各界,为亮丽风景线的打造凝聚共识、增添能量。

  我们继续推动党派务实合作。贯彻落实加强党派合作的意见,尊重和保障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民主权利,支持他们在政协平台上参与自治区重大问题的调研协商、建言献策、合作议政。通过党派建设智库,与民盟中央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合作,成立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内蒙古气候政策研究院,推动我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大气污染防治、低碳环保等专业研究。

  我们大力促进民族和宗教关系和谐。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发挥政协委员作用,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落实全国暨地方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研讨会精神,加强少数民族省区的合作交流。围绕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和教育事业开展调研,就农村牧区宗教事务管理、宗教文物保护和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保等问题提出建议。帮助宗教团体筹建慈善基金会,推动宗教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我们积极开展港澳台侨人士工作。围绕自治区全方位对内对外开放目标,努力发挥港澳委员的积极作用。组织港澳委员开展活动,为委员履职创造条件。依靠“四侨”联动,增进与港澳台侨社团和代表人士的联络,对归侨侨眷危房改造和解决港澳台侨资企业发展困难提出建议,动员港澳台侨人士积极参与内蒙古的建设。

  (六)主动作为,落实党委和全国政协交办的重要任务

  政协工作应该体现责任与担当,我们主动作为,积极推动自治区政协工作纳入自治区工作全局和全国政协工作大局。

  我们努力推进扶贫攻坚工作。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省级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旗县工作部署和“三到村三到户”、金融扶贫等举措,帮助贫困旗县理清发展思路、编制发展规划、争取扶贫项目和资金、组织招商引资、实施精准扶贫、践行慈善捐助,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扶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我们认真联系指导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按照自治区党委省级党员领导联系指导部分盟市厅局教育实践活动安排部署,参加指导了部分盟市厅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与相关地区和部门共同完成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

  我们全力配合全国政协的视察调研活动。随同并参与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同志,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政协副主席杜青林同志,全国政协副主席罗富和、卢展工、王正伟、齐续春、陈晓光、马培华、王钦敏等同志率领的多个视察调研组,围绕民族工作、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三北防护林”生态屏障建设、沙地水稻种植连片开发项目、推进中蒙务实合作等专题,在我区进行的联合考察调研。

  各位委员,自治区政协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是全国政协有力指导、自治区党委正确领导、自治区人大和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体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团结奋斗的结果,是各级政协组织通力协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十一届政协常务委员会,向全体政协委员、所有关心支持政协工作的各级领导、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总结一年来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与时代要求、履职目标、党委政府的期望、各族人民的期盼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明显的差距和不足:实施年度协商计划处于探索阶段,开展界别活动处于起步时期,民主监督工作需要进一步拓展,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协职能的充分发挥需要进一步体现,政协理论研究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等等。对此,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深入研究探索,认真推动解决。

  二、2015年工作建议

  当前,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依法治区处于关键节点,经济发展呈现新常态,社会矛盾仍在凸显期,“十三五”发展需要科学规划,北疆亮丽风景线建设正在积极推进,人民政协工作有了新的要求,自治区政协事业发展既任重道远,又大有可为。做好自治区政协工作,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十二、十三次全委会议部署,坚持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在自治区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进程中,展示新作为,做出新贡献。

  要强化政治引领。不断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和思想认同。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始终坚守政协工作的正确方向。全面把握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和任务要求,围绕自治区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履行职能,始终保持与自治区党委同心同向同行。

  要明确使命担当。把积极为改革出实招、为发展谋良策、为稳定增共识,作为当前人民政协的职责使命。树立担当意识,有效履行职能,靠民主求得最大公约数,靠团结汇聚强大正能量,靠重要渠道推进协商民主发展,培育协商民主文化、弘扬协商民主精神,在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要力求精准发力。引导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以知情明政为前提,突出重点、盯住难点、跟踪热点,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经济发展新要求、法治建设新部署、深化改革新举措、民生保障新任务、生态建设新目标,深入调查研究,集中建言献策,努力为自治区新常态下的新发展、新跨越增添助力。

  要推动履职创新。把创新作为发展政协事业的根本,把改进工作作为政协履职的常态。深入总结履职实践中的有益经验,着眼推进人民政协工作创新,探索活动方式,拓展工作领域,增强能力建设,提高履职效能。

  今年的政协工作,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

  (一)学习成效要有新提高。加强学习是人民政协提高履职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基本途径。要结合政协履职重点,推动学习与履职有机结合,切实解决好“学有所用”和“学以致用”问题。要突出思想教育,让政协工作者和政协委员知责尽责。要注重形势教育,让政协工作者和政协委员知情明政。通过不断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着力打造高素质的政协委员队伍和政协工作队伍。

  (二)协商民主要有新进展。要把年度协商计划作为推动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抓手。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年度协商计划工作,专门召开常委会议听取政协汇报,对2015年度的协商安排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顺势而为,认真总结上一年度协商工作经验,高质量制定计划,高水平开展协商,高效率转化成果。要注重前期准备,着力改进调研视察工作,为开展协商活动奠定扎实基础。

  (三)团结联合要有新局面。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为自治区改革发展求最大公约数、凝聚正能量、提供良方略、促进善治理。进一步团结动员政协委员建言献策,团结动员委员企业家建功立业。进一步强化党派合作共事,为党派和团体活动搭建更多平台,更多组织政协参加单位开展调研、建言。进一步发挥政协在民族宗教领域的优势,推动各族人民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投身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进一步动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社会团体参与政协会议和活动,不断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聚新的力量。进一步加强与港澳台侨委员联络,引导他们为自治区改革开放贡献力量。进一步加强与上下级政协的协作共事,形成履职合力。

  (四)民主监督要有新突破。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能。要进一步强化常态监督,积极推动在协商会议、调研视察、建议案、提案、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中融入民主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协调联络,为委员监督评议行风政风及司法活动创造条件。要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围绕改革决策推进、民主法治实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落实,针对党风政风及社会风气建设开展监督和批评。要结合实际,适当组织有针对性的民主监督和协商议政,开展具有监督性的视察调研活动。

  (五)专委会工作要有新进步。专委会工作是人民政协的基础性工作。专委会要更多做好履职策划工作,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政协重要工作部署,更多谋划具有特色的履职载体和履职品牌。要积极做好服务保障,为界别和委员发挥作用提供平台。要发挥好牵头作用,主动与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衔接,细化协商方案,切实实施好年度协商工作。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强化“专委会要专”的理念,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界别活动要有新作为。突出界别特色、激发界别活力是提高政协履职能力的有效方式。要由政协各主席和专委会分别联系,界别小组长带头,委员积极参与,解决好界别活动开展不平衡问题。要不断拓宽眼界,选准议题,精心组织,解决好活动成效不显著问题。要进一步创新界别活动形式,在年度协商议题中增加界别协商,尝试实行界别推荐重点提案、全体会议按界别重点发言,为界别活动拓展更大空间。

  (七)提案工作要有新成效。提案工作在政协具有基础性、全局性作用。要拓展提案来源,注重收集委员日常提案,进一步提高集体提案、界别提案以及闭会期间提案比重。要强化提案筛选,做到选题准、角度新、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确保提案质量。要探索推动提案公开,增强提案工作透明度,让社会公众了解、参与、监督提案工作。要完善提案交办机制,加大领衔督办重要提案力度,提高政协提案办理效能。贯彻落实提案条例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探索提案协商工作,推动优质提案进入协商范围。

  (八)成果转化要有新举措。履职成果的转化运用程度,是衡量政协履职效能的重要标准。要准确把握工作大局,注重从党委政府重视、人民群众期盼、政协有能力做好的课题入手,坚持问题导向,看准的议题要持续跟进、深入研究,力求参政参在关键处、议政议在点子上。要把握好成果报送时机,成熟的履职成果要及时形成专题报告,争取把成熟的专题报告送在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

  各位委员,新常态带来新挑战,新起点开启新征程。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协工作的责任感,凝心聚力,奋发有为,为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多做贡献。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3日 09:30 来源:内蒙古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