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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基本路径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 谭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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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共同构成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三位一体”的总目标,建设法治社会本质上就是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社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经济新常态下谋划改革,推进改革,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生机与活力。“法治”与“改革”的最终目标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就必须努力探索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基本路径,“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最终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

  将法治意识融入公民血液,浓厚法治社会建设氛围。当今中国,法治正在成为国家治理理念、社会共同信仰。建设法治社会,推进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其核心内容就是遵守宪法和法律。我国《宪法》第5条明文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全社会具备法治意识,是依法治国的基础,也是立法、执法、司法追求的最高境界。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为法治意识培育提出了可行性方案。当今培育全社会的法治意识,首先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行为惩戒机制,使遵法守法蔚然成风。其次,培育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应充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的作用,努力使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入脑、入耳、入心,使公民确立法律至上的现代法治观念。正如哲人所说,我们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只有这样,才能营造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

  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扫除法治社会建设障碍。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中国的基石,与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宗旨原则并行不悖。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待和要求之高前所未有。建设法治社会,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箭在弦上。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如何对社会进行全方位治理,破解社会治理的困局是新时期、新阶段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推进和改革开放正处于更深层次、更广领域的过程中,社会阶层分化,利益主体多元,社会流动加速,各种社会思潮交流、交融、交锋,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新媒体、自媒体助推社会问题和矛盾多发突发,对这些矛盾和问题进行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势在必行。当前经济领域、政治领域、文化领域、社会领域、生态文明领域以及党的建设等各领域,都积累了各种各样的矛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航船劈波斩浪的重大障碍,必须在各领域深化改革、厉行法治、凝聚人心,让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成为时代共识,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实现新的跨越。

  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夯实法治社会建设重要支撑。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法治社会,不仅要有完备的法治体系引领和推动,也需要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为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提供扎实的基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已基本建立,但法律服务体系依然稀缺,应围绕如下两个方面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一是要大力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律服务人才,为法律服务体系的建立提供人才支撑。为此,一方面要加大法律院系专业建设,另一方面要立足基层需要,加大对基层工作者的法律服务培训。二是要把法治社会建设的工作重点放在基层,进一步健全基层法律服务站点的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向基层选派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为公民提供更加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健全人向基层走、钱向基层投、政策向基层倾斜的保障机制,着力解决好基层法律服务体系缺失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

  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畅通法治社会建设途径。改革是一个利益调整过程。打破利益樊篱,保护弱势群体,均需要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将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纳入法治轨道,无疑是实现法治社会安定有序、和谐发展的长效机制。应增强公民的维权意识和法律观念,改变人们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观念和行为,正确引导人们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通过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推动现代国家治理的形成和巩固。

  总之,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犹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以改革打破利益“固化”,以法治保驾护航,在变革时代的新常态中,我们应该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起点,立足新常态,对接新要求,进一步推动党和政府把人民的期待变成行动,把人民的希望变成生活的现实,力争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4日 06:45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石光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