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5年1月29日在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常委会在中共辽宁省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推进改革,践行法治,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加快推进新一轮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在改革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一年来,常委会注重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28件,废止3件,批准地方性法规17件、单行条例5件。

  落实改革决策,确保改革于法有据。落实“单独两孩”改革决策,及时修改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面清理与改革决策不符的法规,修改20件、废止2件。贯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的改革要求,严把法规审议关,尽量减少设定行政许可事项。

  突出民生领域立法,促进公平正义。城市供热、养犬和出租汽车都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人大代表多年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不同社会群体意见分歧很大,立法难度较高。常委会迎难而上,开展了这三项立法工作。制定城市供热管理条例,明确对热运行时间、热计量收费、停热赔偿标准、采暖费补贴货币化等热点敏感问题的规定。修订养犬管理规定,对养犬登记、强制免疫、犬只收容、伤人责任等作出规定。为完善社会防控体系,制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为全面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

  强化生态环保领域立法,构建生态文明法规体系。在相继完成“青山、碧水、蓝天”三大工程相关立法任务的基础上,针对水土流失问题制定水土保持条例,因地制宜规定我省不同地区的治理重点和措施;修改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增加了对无违法所得但造成生态资源破坏行为的具体处罚额度;从加强对生态敏感区保护、维护涉及省内13个市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出发,修订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快我省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法规体系的步伐。

  推进立法改革,努力发挥人大常委会的主导作用。切实掌握法规立项的主动权,突出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保障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重点立法项目;加强对立法议案的初审,建议提案机关重新提出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的议案;制定《立法论证项目论证规则》、《立法后评估办法》,修改《立法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人大主导立法机制;进一步限制自由裁量权,制定和修订的6件地方性法规全部取消罚款幅度;突出立法规范公权、保障人权,在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中规定禁止在涉及个人隐私的场所和部位使用技防系统;拓展群众表达立法诉求途径,邀请各利益相关方代表参加立法座谈会,平等表达诉求;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立法前评估课题研究,审议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时,要求提案机关提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二)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一年来,常委会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强化跟踪监督,持续跟进、一抓到底;大打组合拳,围绕一个主题,执法检查、听取报告、专题调研、专题询问、预决算审查等多种监督形式综合运用,监督、立法、决定重大事项、代表工作等各项职能有机结合,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0项;组织执法检查3次,开展专题询问4次,专题调研25次、专题视察3次。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执法检查3次,专题调研4次。

  积极推动转方式调结构,促进科学发展。围绕适应经济新常态,听取审议半年经济工作报告、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及抗旱救灾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旅游业发展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简化项目审批和放宽市场准入情况、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工业投资项目达产达标情况,突出强调要以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结构调整,努力破解发展中的难题,保持经济增长处于合理区间。围绕加快推进科技创新,跟踪监督相关决议落实情况,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报告;专题调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情况。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专题调研城乡规划法贯彻执行情况、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情况;跟踪监督2013年视察沈抚同城化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围绕进一步扩大开放,对台胞投资保护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执行情况开展调研。

  持续推动解决热点民生问题,促进包容性发展。面对我省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的形势,专题调研老年人权益保障和老龄事业发展情况、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针对覆盖全省大部的严重旱灾,深入实地调研,督促省政府妥善安排群众生产生活、加快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抵御灾害能力。针对经济下行期就业矛盾突出问题,对就业促进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调研。针对农村“看病难”,深入调研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情况,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跟踪督办2013年主任会议相关建议,督促省政府建立健全城乡贫困居民大病医疗保障体系,逐步破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民生难题。对2013年主任会议提出的突出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相关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专题调研消防法实施情况。跟踪检查2013年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所提意见的整改情况。

  大力推动环境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围绕青山工程,在2012年立法、2013年专题调研的基础上,检查了青山保护条例执行情况,要求限期整改检查中发现的沈丹客专建设项目非法临时占用林地等问题;对矿产资源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围绕蓝天工程,连续两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跟踪监督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决议和2013年专题询问所提意见的落实情况;连续两年以“治理大气污染、实施蓝天工程”为主题,开展辽宁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连续三年推动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在2012年执法检查、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2013年跟踪检查决议落实情况的基础上,以专题视察形式跟踪决议贯彻落实情况。对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持续关注辽西北沙化治理工程,对二期工程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全面推进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在预算编制工作监督和预算初审方面,继续推进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的细化,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逐步完善、社保基金预算提交人代会审批;对主导分配资金量大、审计查出问题较多、预算执行不及时的重点单位进行实质性审查。在预算执行工作监督方面,预算审查监督网络中心有序运行,实时在线查看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运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全面纳入人大监督视野;加强对结余结转资金、地方政府性债务、预决算信息公开、预算追加制度建设等工作的专项监督。在决算审查监督方面,40个重点部门决算已提交常委会审查,审查资金额约占省本级决算资金总额的80%。

  努力推动依法治省,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视察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情况,就部分领导干部法治观念不强、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不够到位、不作为和乱作为、违法行政问责力度不大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专题调研“两院”规范司法行为情况,听取审议省法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省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报告。以加强司法监督为主题召开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为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开展国防教育法实施情况专题视察。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年接受备案规范性文件72件,中止执行1件市人大常委会的规范性文件。逐步推进人大信访工作向履行法定的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控告、检举和意见职能转变,专题调研省内相关市成立申诉控告工作委员会机构及工作情况,全年共受理申诉控告案件11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752件(16716人次)。

  (三)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强化决议规范性和权威性

  一年来,常委会继续坚持监督权与决定权有机结合、形成合力的做法,围绕重点监督工作和重大改革事项,作出10项决议,跟踪监督3项决议落实情况。

  主动就省委的重大决策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行使决定权。作出关于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及抗旱救灾情况报告的决议,对省政府关于经济形势的分析和判断、提出的工作思路和措施给予充分肯定,号召全省人民齐心协力,迎难而上,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作出关于加强省级以上开发区财政预算决算审批监督工作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首开省级人大决议理顺开发区财政预决算监督体制先河,扫除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的一个盲区;作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议,明确要求提高基层政府承接下放权力的能力,完善行政纠错问责机制,充分尊重行政审判结果和司法建议;作出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及时启动“单独两孩”生育政策,避免因修改法规的程序限制延误政策落实时间;作出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老龄事业发展的决议,明确提出强化老年法律法规实施、加快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业、着力解决老年人权益保障突出问题等要求;作出关于进一步健全我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决议,要求改进和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强化政策支持和财政保障力度、加强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作出关于加快我省旅游业发展的决议,强调要改革创新旅游管理的体制机制、科学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加强旅游资源的开发保护和宣传推介力度。

  保证决议得到严肃认真贯彻落实,维护决议权威性。以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视察等多种形式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等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推动决议提出的各项要求得到真正落实,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突出人大决议的规范性和执行性,强化执行人大决议的严肃性。

  (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一年来,常委会以密切与代表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重点,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为重点,联系代表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制定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和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联系代表的工作制度。一年来,与230位基层省代表建立了日常工作联系。通过混合编组、联合视察、分工负责等多种形式推进省代表与各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改进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工作,不仅组织代表参加审议,还参与专题询问;在每次会议期间,由一位主任会议成员主持听取代表意见。一年来,共有75位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

  以促进问题解决为重点,议案建议督办力度加大。把好议案建议提出质量关,完善代表对办理工作意见的反馈形式,加大对代表重复提出建议督办力度,开展年中专项检查督办工作,加强对重点承办部门的工作协调。省政府承办的建议落实采纳率达74%,省法院、省检察院均于法定期限内完成办理工作任务。

  以实现成果转化为重点,代表专题调研活动不断改进。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改革难点、人民群众关注热点,组织410多名全国和省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形成46份调研报告,转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一些特别重大的事项将转交全国人大代表形成议案建议。

  以提高履职能力为重点,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改善。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履职经验交流;加强代表履职信息采集,建立履职档案;开展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工作试点;总结部分市县探索代表退出机制情况;认真执行省委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代表之家”作用;及时看望慰问伤病代表和已故代表家属。

  (五)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年来,常委会不断加强思想、作风和履职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对全省人大工作的研究和指导。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常委会坚持和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集中学习座谈等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召开了全省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参加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9·5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就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认识。

  积极推进人大工作改革。自觉将人大工作改革融入到全面改革之中,认真贯彻省委的要求,积极推进省委确定的八个方面人大工作改革部署,进一步突出新时期人大工作重点,增强工作实效。

  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18项年度整改任务全部完成。通过完善地方性法规和建章立制,从体制机制上确保整改成果转化为工作制度,机关作风得到较大转变。

  切实加强对全省人大工作的研究和指导。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首次扩大到所有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参加。配合省委开展对辽委发〔2010〕3号文件落实情况的督查,省委批转了督查报告。动员各级人大工作者和相关方面专家学者参与人大理论研究,首次编辑出版人大理论课题研究成果汇编,积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多角度、深层次宣传人大工作,提高全社会民主法治意识。

  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人事意图,加开了三次常委会会议和一次代表大会会议,圆满完成了选举任免任务。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1人次。探索研究了司法人员监督与任免相衔接机制。

  一年来,常委会共接待美国、法国、澳大利亚、波兰、比利时、韩国、日本等七国的友好代表团10批次、110余人;与波兰西里西亚省议会建立友好交流机制,进一步深化与美国犹他州议会的友好交往。

  各位代表,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与全省人民的期盼还有差距。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还应进一步突出;收集监督议题的渠道还不够广泛,监督工作刚性还有待加强;所作出决议的规范性、操作性还需要强化;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还需要进一步密切。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5年的主要任务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和新一轮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开局之年。改革依靠法治,发展需要法治,稳定离不开法治。加强法治建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更为迫切,人大面临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繁重、更为艰巨,承担的责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大、更为光荣。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弘扬宪法精神,在中共辽宁省委的领导下,努力担负起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要责任,完成好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各项任务。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

  ——全面做好立法工作。要完善立法体制机制,着力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有效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探索开展立法协商。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促进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今年要完成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反走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学前教育、酒类管理、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旅游、动物防疫、渔业、高速公路管理、出租汽车等方面法规的制定或修改工作。按照修改后立法法的新要求,研究制定五个较大的市以外的九个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方案,加强工作指导,适时组织实施。

  ——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坚持服务大局、贴近民生、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征集监督议题,综合运用监督手段,全面加强监督工作。要围绕新一轮东北振兴机遇,加强对全省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围绕制定“十三五”规划开展专题调研;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实质性审查监督,健全部门预决算审查监督机制。坚持以“组合拳”的方式开展监督,保持专题询问常态化,围绕交通安全、职业教育、辽河治理等工作开展专题询问。抓住重点问题持续监督,跟踪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促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发展老龄事业、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旅游业、大气污染治理、农村环境治理等决议深入落实。就司法体制改革等重大改革问题听取“两院”相关专项工作报告。适时听取省政府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民营经济发展、外事侨务等工作报告。对就业促进条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辽西北供水工程建设、辽河治理情况进行视察,对社区矫正、千万亩经济林建设、辽西北沙化治理工程建立健全管护机制、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旅游市场管理、军事设施保护法执行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维护国家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坚持决定权与监督权相结合,围绕重大改革事项和民生热点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并确保决议决定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增强决议、决定的针对性及约束、规范功能。

  ——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相统一,完善任后监督办法,建立对司法人员的监督和任免工作相结合的机制。明确相关程序和内容,实行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向宪法宣誓制度。

  ——深入推进代表工作。认真落实常委会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及各级人大代表之间联系制度,确保联系工作经常化、实效化。强化代表职务意识,完善代表履职学习方式和内容,注重发挥代表小组对代表履职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作用,巩固“代表之家”建设成果,积极推进代表履职平台网络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质量。明确议案建议提出标准,完善科学规范的办理方法,落实有效的督办方式,切实提高议案建议的解决率。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开展省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工作。

  ——积极做好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相关准备工作。省委已经决定,今年上半年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常委会将在省委的领导下,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学习借鉴其他地区人大工作的新经验,深入调研我省人大工作现状,找准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努力使这次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成为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政策依据,为开创全省人大工作的新局面创造有利条件。

  ——努力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和成效。巩固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转变作风,强化调研,增强实效。进一步明确人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积极探索充分有效履职的方式和途径。推进专题询问规范化。有效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多参与立法和监督工作,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有效参与,加强对下级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形成人大工作合力。加强人大理论研究,推动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做好人大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各位代表,新一轮东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历史机遇,激励我们坚定信心,不懈奋斗,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重任,要求我们殚精竭虑,认真履职。让我们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辽宁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与全省人民一道,为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而努力奋斗!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4日 18:20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