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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5年1月29日在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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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政文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记者 李联军 摄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在中共山西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山西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围绕省委提出的“六权治本”“六大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召开常委会会议11次、审议议题106项,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6件、初审2件、复审1件,通过集中清理,修改地方性法规11件、废止8件,审查批准太原、大同两市地方性法规和决定10件,审查报备规范性文件23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4项,开展执法检查4项、执法调研7项、专题调研16项,就重大事项作出决定1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6人次,圆满完成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开创弊革风清、富民强省新局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重要指示要求和省委决策,紧紧围绕推进法治山西建设、实现弊革风清履行职责

  2014年是我省发展历史上极不寻常的一年,也是省人大常委会发展历程中极为重要的一年。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提出的“六个始终贯穿依法履职全过程”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特别是面对我省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问题的严峻形势,面对革弊立新、激浊扬清的艰巨任务,常委会始终保持鲜明的政治态度、坚定的政治定力、正确的政治立场,坚决拥护中央对我省严重腐败问题的严肃查处,坚决拥护中央对山西省委班子的重大调整,坚决落实中央对山西工作的指示要求,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中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治晋兴晋强晋中的重要作用,努力促进全省大局稳定、政治稳定、社会稳定。

  一是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决定,确保重要人事安排意图顺利实现。常委会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召开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和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十六次、十七次会议,圆满完成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和1名全国人大代表补选工作,通过2名副省长决定任命,顺利实现中央和省委人事安排意图,充分体现了省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强烈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彰显了重要历史关头的责任担当。

  二是及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使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成为全省人民共同意愿和自觉行动。常委会认真贯彻省委深入实施“六权治本”的重大决策,直面我省政治生态存在的突出问题,审议通过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决定,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强化源头监督、全程监督、重点监督、跟踪监督,支持和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法制化水平,确保国家机关权力在宪法和法律法规范围内运行。常委会牢牢抓住“依法确权”这一“六权治本”的首要环节,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和“权责一致”要求,就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进行立法,优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运行机制,着力从制度上解决报备不及时、审查质量不高、审查发现问题纠正难等影响备案审查工作开展的突出问题,从制度上保证每一项权力运行都于法有据。

  四是坚持源头预防和任后监督并重,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坚持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着力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腐败,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执法调研,督促完善预防体系。健全对选举任命的“一府两院”国家工作人员任后监督的制度规范,强调严格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建立年度履职报告制度、履职档案登记制度,推进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常态化,增强被选举任命人员“由谁产生、对谁负责、受谁监督”意识,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五是加强对代表执行职务的监督管理,维护代表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常委会全面梳理省十届人大特别是十二届人大以来全省各级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情况,认真分析个别代表因违纪违法被罢免的深层次原因,深入研究加强人大代表推荐、选举、履职监督等措施。对严重违纪违法的代表和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人员,启动法律程序,依法罢免4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依法确认罢免15名省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撤销1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免去2名副省长职务,有力支持和配合了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六是增强地方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法治山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治本作用。把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摆在突出位置,积极创新立法体制机制,加强对法规内容的廉政评估和审查,制定、修订的法规草案全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1件法规进行了表决前评估,委托第三方对2件法规进行立法后评估,建立立法咨询基地和由省内外法律专家学者组成立法咨询专家库,并委托起草1件法规草案,切实防止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针对容易滋生腐败和权力寻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进一步规范政府与市场关系,明晰权力边界,织密、编紧、扎牢制度的笼子。

  二、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推动改革发展、促进富民强省履行职责

  (一)注重增强宏观调控实效,促进全省经济稳中求进。听取审议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围绕煤炭、铁路、电力、金融、物流、房地产等重点行业开展调研,深入分析新常态下经济运行的现状、问题,就坚持综改攻坚和科技创新两轮驱动,特别是优化投资结构、简化审批程序、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积极化解融资难等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省政府认真研究,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积极应对政治、经济、生态环境、民生四个方面的“立体式困扰”,采取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措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稳中有为、稳中有进。

  (二)注重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调整和决算报告,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和决算,对13个政府部门开展预算或决算审查,强调在财政收入下滑形势下,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水平,把财政资金更好地用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上;加强债务管理,充分发挥105亿元债券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吸引和撬动社会投资。听取审议审计及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首次要求将查出问题和整改情况明细列表,对未达整改要求的,督促政府抓紧整改并再次报告常委会。围绕审计查出问题,政府及相关部门完善制度66项,补征补缴预算内外收入442.48亿元,下达应拨未拨财政资金4.01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和调整账务2.45亿元。

  (三)注重推进转型综改区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听取审议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强调把改革着力点聚焦到破解制约资源型经济转型的体制机制上,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听取审议服务业发展情况报告、旅游产业发展情况报告,要求完善顶层设计,加强政策扶持,营造良好环境,推动服务业、旅游产业加快发展,成为全省经济转型的新引擎和结构调整的突破口。加强针对性立法,审议通过土地整治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修订专利实施和保护条例,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深入开展推进煤炭产业“六型”转变专题调研,形成煤炭领域改革与立法专题调研报告,为省委决策提供参考。开展节能减排、引黄工程专题调研和信息化条例执法调研,就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可持续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四)注重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扶贫攻坚战略实施。常委会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和流转开展调研,要求政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等历史遗留问题,确保按期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林木种子条例执法调研,促进全省形成规范有序的林木种苗市场,切实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对“百企千村”产业扶贫开发和易地扶贫搬迁两大扶贫工程进行调研,促进加快改变贫困地区面貌。

  三、着眼统筹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紧紧围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公平正义履行职责

  (一)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议通过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规范建设工程设防行为,提高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能力。听取审议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食药监局、公安厅等9部门接受询问,推动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要求政府深化质量安全责任,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监管检测能力建设,探索建立质量安全社会共治路径。听取审议新农合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城乡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专题调研,推动政府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切实解决新农合基本药物品种不全、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等突出问题。开展邮政条例执法调研,促进邮政事业和快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修订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听取审议体育工作情况报告,为我省实行单独二孩政策和促进体育事业发展、增强人民体质发挥作用。

  (二)着力促进就业和劳动权益保护。审议通过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保障职工工资分配话语权,保证企业、职工利益共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听取审议职业教育工作情况报告,调研就业促进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督促政府重视和加强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促进大学生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修改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农民工权益保护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克扣拖欠工资处罚、女职工特别保护、劳动者安全保护等8个方面内容,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着力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听取审议植树造林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充分肯定林业“六大工程”建设成效,督促政府坚持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政府主导与市场化建设相结合,加快林业发展。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密切工作协同、坚持上下联动、增强监督合力,推动解决了一批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以“共同行动、守护蓝天”为主题,连续21年开展“三晋环保行”,持之以恒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四)着力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全省法院规范司法行为情况报告、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按照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省高院修订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出台接受内外监督、加强上下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自由裁量权行使等工作制度,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省检察院针对性制定规范执法行为、突出办案重点、完善反腐举报查处机制、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系建设等21条整改措施。常委会就乡镇司法所工作和统一司法鉴定名册管理开展专题调研,促进提高司法工作水平。

  (五)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首次开展信访条例执法检查,督促解决工作开展不平衡、配套制度不健全、落实责任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一年来,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8923件次,除正常转办外,对重要信访事项立案发函97件,信访问题化解率、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就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促进法律法规实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充分发挥代表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作用,紧紧围绕强化服务效能、提升保障水平履行职责

  一是做好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加强和改进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17件议案全部办结。其中5件涉及制定地方性法规,1件已审议通过,4件列入了立法计划。提出的972件建议交由80个承办单位研究办理,选择18件由省政府班子成员领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督办,促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我省代表团提出支持山西深化采煤沉陷区治理的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列为重点办理建议,有力促进了我省采煤沉陷区治理。

  二是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强化服务保障是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环节。常委会组织或委托各选举单位组织省人大代表277人次进行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组织省直5个代表小组和驻晋部队代表小组围绕我省新能源发展、转型综改区建设、太榆同城化、高校职业教育、消防法律法规、国防教育、军事设施保护等开展视察,充分反映基层和群众的意见,为党委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组织65名省人大代表进行履职培训,及时向代表提供重要信息,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利。在委托各市推荐的基础上,对46名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通报。针对无固定工资收入代表履职补贴发放不规范、不统一、不到位的问题,主任会议提出为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发放履职补贴的意见,省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省政府大力支持,相关部门已经落实,把代表法相关规定真正落到了实处,进一步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了保障。

  三是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密切联系代表是常委会自觉接受代表监督的重要措施。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召开座谈会、共同调研等方式联系基层代表527人次,主任会议成员带头联系代表81人次。联络机构坚持每月走访3至5名基层代表。邀请108名省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认真做好在晋全国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工作,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参加专题学习培训和列席常委会会议。

  常委会安排6个调研组赴11市,就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起草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市、县人大的意见建议。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初稿形成后,主任会议成员又带队赴11市和省军区,面对面听取150多名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并慰问了生活困难的人大代表,为常委会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提供了有力帮助和重要参考。

  一年来,在山西发展的重要历史关头,各位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决贯彻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牢记人民重托,依法执行职务,积极主动作为,展现出强烈的使命意识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为推进反腐败斗争、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全省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五、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紧紧围绕持续改进作风、夯实基层基础履行职责

  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坚持把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作为提升履职能力的重要载体,注重从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能力素质等方面打牢基础、强化保证。认真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常委会专题讲座等集体学习制度,组织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系列活动,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完善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议事程序,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的作用,坚持集体领导和依法按程序办事,不断提高常委会的审议质量和水平。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223个基层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执法调研、专题调研134次305天,力求常委会各项工作更加顺应民心、反映民意。组织摄制、集中播放《人大代表申纪兰》纪录片,通过第一至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申纪兰的先进事迹,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激励广大代表心系人民、忠诚履职。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开展第一个宪法宣传日活动。《人民代表报》《山西人大》及山西人大信息网、机关内网质量不断提升。

  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机关建设,充分发挥集体参谋助手作用,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从构筑程序规范、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入手,制定修订制度69项,基本形成体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涵盖机关运行各方面的制度体系,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对干部队伍从严管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狠抓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基层人大建设,切实加强对市县人大的联系和指导。主任会议成员和各机构,赴11市67县就加强基层人大建设集中开展三次专题调研,配合省委就省委2012年人大工作会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广泛听取900多名五级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深入研究加强基层人大工作的措施,提升基层人大工作水平。举办全省人大立法、财经监督、新闻宣传、信访工作和法治思维研修等培训班,努力增强人大干部队伍素质。投入资金,支持帮助73个县级人大常委会完成电子表决系统建设,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告别传统的“举手表决”方式。

  各位代表,2014年常委会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一府两院”的积极配合,得益于全体代表和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共同努力,得益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我们清醒看到,常委会在发挥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创新监督方式、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提高组成人员履职能力和机关干部素质等方面,还存在不少急需解决的问题,在支持帮助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方面也需进一步努力。特别是充分发挥立法、监督作用,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方面,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将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把常委会工作做得更好。

  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人大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指针,按照省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重塑山西形象,促进富民强省”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统筹推进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工作,狠抓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促进法治山西建设、实施“六权治本”、推动“六大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和法治保障。

  贯彻这个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必须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必须着眼于坚持、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崇高使命。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依靠党委领导,不断完善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的履职思路和工作方式,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职能优势,使人大工作更好地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使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得到充分实现、意愿得到充分反映、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焕发出更加蓬勃的生机与活力。

  ——必须着眼于推进法治山西建设。推进法治山西建设是破解我省突出矛盾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任务。我们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按照省委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的任务分工,抓紧落实常委会牵头和参与的68项任务,加快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为我省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必须着眼于实施“六权治本”。

  实施“六权治本”是省委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也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大职责。我们要切实找准人大工作与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约束权力、阳光行使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的结合点,特别是要牵头完成好省委学习讨论落实活动重要任务分工关于实施“六权治本”中明确的5个方面工作,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为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必须着眼于推动“六大发展”。

  推动“六大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也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我们要围绕完成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监督的督促落实作用、决定的凝聚共识作用、任免的组织保证作用和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独特作用,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为推动“六大发展”、实现富民强省凝聚强大合力。

  ——必须着眼于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代言人,也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主体。我们要坚持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点和优势,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进一步为代表联系群众、执行职务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切实发挥代表在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中的决策作用、监督作用、桥梁作用和带头作用,使代表更好地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化解民忧,使人大工作更接地气。

  今年常委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强化组织实施,完成年度地方立法任务。要坚持党的领导、立法为民、与时俱进、突出特色、注重质量、引领推动的理念,加强常委会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主导作用。完善法规公开征求意见、表决前评估、立法后评估等机制,注重发挥代表在法规起草、修改中的作用,注重发挥立法咨询基地和立法咨询专家库的作用,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不断提高立法质量。2015年安排立法项目19件,其中正式项目10件、预备项目9件。10件正式项目是,制定和修订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无线电管理条例、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法律援助条例、备案审查条例、环境保护条例、监督司法工作办法。在国家立法法修订后,要及时对有地方立法权的市加强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各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机构设置、强化业务培训,为顺利开展立法工作创造条件。

  二、突出重点任务,切实做好监督工作。全面落实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决定,把坚决铲除滋生腐败问题的土壤和条件,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作为人大监督的着力点。强化问题导向,完善跟踪问效和监督信息公开机制,继续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全年安排听取和审议省“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2项。其中,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听取审议计划、预决算执行、审计情况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14年省本级财政决算。积极推进全口径预决算审查,探索建立省人大常委会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决策监督机制,制定加强人大对预决算和审计工作监督办法。围绕促进科技创新、民营经济和金融振兴三大方面实现新突破,听取审议民营企业发展、金融创新发展、就业促进、“三农”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等报告;

  围绕促进民生改善、社会治理、生态建设,听取审议山西省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等报告,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执法检查。以环保法修订后实施第一年为契机,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环保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和“三晋环保行”活动,在实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的目标上取得新进展。围绕促进司法公正和推进反腐败斗争,听取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继续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进一步实施,加强信访工作。

  三、全面履行法定职能,认真做好决定和任免工作。围绕推动“六大发展”深入调查研究,广泛集中民意,适时就人民群众特别关注、改革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为推动省委决策部署落实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统一意志,凝聚力量。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强化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人员的监督,增强被选举任命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公仆意识,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

  四、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不断拓展代表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健全代表发挥作用的平台和载体,完善密切联系代表的机制和制度,强化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加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总结代表异地视察调研、向选举单位述职等行之有效的做法,组织代表围绕政府投资的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政府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黄河金三角”建设等开展视察调研。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完善代表履职情况通报制度和代表监督激励机制,探索代表履职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电子信息系统,健全建议交办机制,推动承办单位与代表的沟通和联系,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和效率。加强代表履职培训,重点就人大制度理论和立法、预算审查、执法检查等开展专题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

  五、坚持与时俱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确保取得明显成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准确把握人大的政治定位、法律定位和工作定位,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履职思路,增强工作实效。从严落实依规管党治党的 “两个责任”,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努力推动全省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山西正处在重要历史关头。加快法治山西建设、实施“六权治本”、推动“六大发展”任重道远、前景光明,常委会任务繁重、大有可为,人大代表责任重大、使命崇高。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山西省委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开拓奋进,为开创弊革风清、富民强省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5日 11:26 来源:山西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