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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清镇:“三问”严治“为官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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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绩强化工作落实 问效强化监督检查 问责强化责任追究
贵州清镇:“三问”严治“为官不为”

  去年以来,贵州省清镇市以问绩、问效、问责为抓手,从严整治“为官不为”,激励干部肩负责任,推进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该市明确从2014年12月起,用一年时间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切实防止和纠正全市党员干部以及村(居)干部“为官不为”的问题。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梳理,明确整治内容,重点整治执行不力、监管缺位、推诿扯皮、慵懒无为、行为失范、效率低下、纪律松弛、顶风违纪、吃拿卡要、权钱交易等10个方面的现象。提出涵盖违反法律法规、决策失误、工作落实不力、损害群众利益、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等内容的20条“为官不为”责任追究情形。如,在工作落实不力方面,明确对贯彻落实清镇市委重要决策中执行不力贻误工作;对上级党委政府确定工作任务、工作目标以及交办重要工作、重要事项无正当理由,未保证质量如期完成;主动牵头协调不力,协办部门不积极配合,工作推诿扯皮,致使工作贻误等情形进行责任追究。通过向工作问绩、向整治问绩,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问政问效,强化监督检查。该市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件小事一件小事地抓,着力构建整治“为官不为”长效机制。在市级层面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整治“为官不为”专题信息,在新闻媒体开辟“力戒为官不为”栏目。各部门各单位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投诉,切实做好服务对象投诉问题的处理回访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坚持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紧盯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加强监督检查,每周开展1至2次督查工作。从2014年12月上旬开始,累计开展专项巡查活动34次,巡查部门(单位)45个,查找并发现党员干部上班时间玩游戏、未到单位正常签到上班、未按程序办理业务等问题28个。

  该市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党员干部“为官不为”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格问责;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快查处。在巡查、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有关问责规定,视情节采取约谈告诫、通报批评、电视曝光、调整岗位、辞职辞退、党纪政纪处理等形式,严肃追究责任。坚持“一周一曝光”,目前,通报乱发放津补贴单位1家,查处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好处1人,对21人进行问责处理。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1日 10:28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