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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代表团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

审议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和“两高”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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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黑龙江代表团,12日下午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代表团团长王宪魁,副团长陆昊、赵敏、陈述涛、符凤春出席会议。副团长盖如垠主持会议。

  代表们对决定草案和“两高”报告表示赞同。代表们认为,今年的“两高”报告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数据翔实,文风平实,用社会关注的许多新型案例说明工作,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贯穿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体现了围绕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大局意识、严格公正司法的责任担当、求真务实的态度作风。报告对我省进一步做好法检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围绕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张述元代表建议,司法改革既要坚持独立行使职权,也要注重加强管理监督,建立权、责、利、能相配套的司法责任机制。可以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增加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形成保障法院购买服务的长效机制,保障法院对审判辅助人员的需要。同时,建议我省出台优惠政策,支持司法队伍建设,吸引、留住司法人才。改革司法体制机制,要注重解决抓落实的问题。

  结合工作实际,徐明代表建议,司法改革的着力点应放在强化基层、提升素质、提高执法水平上,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困扰基层的留人难、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的问题,打牢公正司法根基。通过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解决基层检察官待遇问题。健全落实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集中统一使用政法专项编制,拓宽个人发展空间,并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配合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加快提升中俄检察机关司法协助水平。

  会上,杨孝义、李亚兰、李泽林、张亚英、高广生代表也相继作了发言。

  审议中,代表们提出“两院”工作要为实现良法善治提供司法保障。要在司法改革上下功夫,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突破立案难、执行难、监督难等难点。要进一步规范相关制度,解决律师会见当事人难的问题,防止发生冤假错案。加大错案追究问责力度。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公民的法治素养,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针对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等问题,有的代表建议,要完善基层民主推荐程序,真正把政治素质好、群众拥护、敢说真话,又具有一定法律素养的人选为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代表们还建议,进一步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法律职业共同体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增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专业力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3日 11:25 来源:黑龙江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