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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代表团审议修改立法法决定草案和两高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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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2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四川代表团举行第七次全体会议,集中审议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省委副书记、省长、四川代表团副团长魏宏参加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团副团长彭渝主持会议。根据大会统一安排,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大会秘书处法案组有关同志到团听取审议意见。

  十三位代表围绕“两高”报告发言,充分肯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年来的工作,同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张崇和代表建议切实解决告状难、举证判断难、执行难等问题,推进规范司法、公正司法。刘玉顺代表建议在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中,注意调动整体积极性,形成推动改革的强大活力。王海萍代表建议推动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年制定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邓川代表建议对今年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加强对下指导,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地区、民族地区检察机关的支持力度。英措代表建议加大人力和财力投入,支持各级司法部门的工作。王菲代表建议将重要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大对西部贫困地区司法基层基础建设的支持。李家明代表建议国家下大力气解决发展中的一些遗留问题,增强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王安兰代表建议司法部门多多关注企业职工利益依法保障问题,促进职工依法维权意识能力提高。洪建胜代表建议营造良好的职业环境,把优秀的法官检察官留住、用好。李旭代表建议加大对民族地区法官、检察官的引进和培养力度。李嘉代表建议依法对非法泄漏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犯罪实施更严厉的打击。郭红梅代表建议通过改革和对口支援,解决贫困革命老区法官检察官断层、招不进留不住等队伍建设问题。宋良华代表建议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追责和处罚力度。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3日 14:55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燕妮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