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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确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陈吉宁、陈豪辞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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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确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陈吉宁、陈豪辞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确认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接受陈吉宁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确认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接受陈豪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5日 16:52 来源:新华社 编辑:燕妮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