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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推进干部监管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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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广东省惠州市不断完善干部监督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监督、把好事前监督关口、抓好干部日常监督、严格开展专项整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该市注重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和管理,通过强化制度约束,把从严管理干部贯穿到干部监督的各个环节。通过建立公布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各级党政一把手“五不直管”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市、县(区)、镇、村四级党政正职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制度等,明确一把手用人权责,规范权力运行。

  加强主动监督,把监督关口移至事前。该市严格把好任前“防范关”,重点做好任前的用人监督和指导工作,坚持市委组织部派员列席下级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会议制度。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季报年查,要求各县(区)委组织部和市直副处以上有人事任免权的单位,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和每年年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形成报告,市委组织部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2014年以来,共监督指导106批次干部任用工作,预防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为推进管理监督常态化,该市突出抓好干部日常监督。建立预警监督“四示”制度,抓好新任“学习提示”、调岗“温馨提示”、问题“函询明示”、查核“公告公示”等措施。建立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坚持新提拔干部任前必谈、岗位调整干部必谈、有苗头性倾向干部必谈等“五必谈”制度。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一年一巡视、一年一评议、一年一谈话”,2014年以来对全市7县区和40个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巡视,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成立了信访、电话、网络“三位一体”的“12380举报中心”,对群众反映干部选任有关问题坚持第一时间受理、及时查核、限时反馈,扩大群众参与率。

  通过开展多项专项整治工作,该市有针对性地加强干部管理监督。集中开展“配偶已移居”干部清理整改工作,通过抓好专题部署、抓好调查摸底、抓好谈话谈心,从严把握人员范围、从严把握组织调整、从严把握放弃手续和婚姻变更等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制定市管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十条”保密守则,确保信息录入及抽查核实工作顺利完成。开展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清理工作,会同市公安局集中对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备案持证情况进行清理,追缴各类证照730本,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出国(境)证照管理,实现了全市领导干部出国境证照情况清、人数清、台账清。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3日 13:28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燕妮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