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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抓住节点不放松 铁面执纪纠“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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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以来,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安排,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决纠正“四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履职,铁面执纪,狠抓贯彻落实,有力促进作风建设深入开展。

  抓住重要节点严格检查 聚焦违纪违规从严查处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重要节点,聚焦具体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从严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持续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着力营造“不敢”氛围。

  警惕“四风”新问题新情况 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经过努力,“四风”得到有效遏制,刹住了一些曾经被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邪气,攻克了一些司空见惯的顽瘴痼疾,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和衷心拥护。但“四风”病原还在、病根未除,仍处于“不敢”层面,远未达到“不能”和“不想”程度。

  而且,随着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四风”问题出现改头换面、更加隐蔽的现象。变种的“四风”隐蔽性强,危害更大。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坚持深化改革,强化源头防范。

  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变异性和传染性,抓一抓就好转、松一松就反弹。清明“五一”将至,节假日往往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节点。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的工作思路,保持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保持从严要求,保持曝光频率,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山东省纪委)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4日 08:14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