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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纪检干部严禁越权批办 干预有关单位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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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8日,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围绕“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队伍”主题,就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鼓劲、再加压。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国指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必须时刻铭记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的道理,带头遵守和执行纪律。要严明政治纪律,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严禁在监督执纪问责中立场松动、态度暧昧,甚至与监督对象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沆瀣一气。要严明组织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涉及纪检监察权力行使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必须按规定及时向组织请示报告,严禁遮遮掩掩、我行我素,甚至隐瞒不报;严禁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搞先斩后奏或“马后炮”;严禁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要严明工作纪律,严禁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严禁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查办案件过程中,不守规矩、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严禁违反审查纪律,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严禁擅自动用、处置暂扣款物;严禁接受涉案单位、个人及其委托人的吃请、财物或者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在涉案单位安排私人事项、报销私人费用。要严明廉政纪律,严禁利用纪检监察权力及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会议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要注重教育监督,常打预防针、常念紧箍咒、常敲小木鱼,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要注重制度监督,建立针对性、操作性极强的制度体系,让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在制度的笼子里使用。要注重执纪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情面,无私无畏、铁面执纪。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的调整,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坚决问责。要注重立体监督,与组织、人事、信访、审计、公安、检察、法院、新闻媒体等部门(单位)建立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案件线索有情等沟通移送机制,形成监督的互动机制和整体合力。要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离退休老干部等为社会监督员,让社会监督员为纪检监察干部“把脉问诊”,对纪检监察干部实施全方位监督。(湖南省纪委)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0日 06:40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石光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