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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各市委落实主体责任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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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4日,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全面”重大战略思想,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专题听取各市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通报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推动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会议听取了常州、泰州、南通、盐城、淮安、宿迁6个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口头汇报,审阅了其他7个市委的书面报告。江苏省委下发的落实“两个责任”《意见》,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纪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内涵和保障措施,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抓好落实。要把主体责任作为政治责任,时刻牢记心头,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重托和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确保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位。今年要在巩固省级层面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着力推动市、县一级和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逐级逐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要以党风廉政建设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加大办案力度、全面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反腐倡廉能力,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切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以刚性的制度执行增强源头反腐倡廉实效。要凝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大合力,形成全方面、广覆盖、多层次的监督网,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提供坚强保证。(江苏省纪委)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8日 06:41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石光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