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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不断强化干部监督工作 细审严查狠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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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江西省委组织部不断强化干部监督工作,坚持加大力度抓好任前审核、违规查核和专项整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前移监督关口,细审任前有关事项,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坚持多管齐下抓预防,完善干部任前有关事项审核机制,具体做到“五个细审”:

  细审职数配备情况。出台干部任前职数审核暂行办法,明确审核内容、程序和要求,做到每次调整干部前将调整方案报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预审,审核调整方案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空缺职数。对违规超配的,一律不予审批;对未经报审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

  细审干部档案信息。出台干部任前档案审核暂行办法,对档案信息存疑的,依规提出认定及处理意见;对故意涂改档案造假的,严肃追究干部本人责任;存在违规认定问题的,实行倒查,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细审个人事项报告。依规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对未如实填报的,一律由干部本人作出说明;有意瞒报的,一律不予提拔任用,不列为后备干部人选;存在违规问题的,一律责令限期改正;涉嫌违纪违法的,一律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细审干部廉洁情况。省委组织部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干部任前征求省纪委意见的程序和具体要求。省纪委回复时必须说明是否实名举报、核查处理情况如何、作出何种结论、提出是否影响使用的意见。对省纪委收到举报经查属实、影响使用的,一律取消提任资格;对举报线索尚未查清的,一律暂缓使用。

  细审任前报备事项。人选正式研究任职前,须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审核干部身份、历次提拔、资格条件、选拔过程、现实表现、职位职数、举报反映、群众公认、平均任职年限等是否合规。凡是经过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取消提任资格。

保持高压态势,严查违规违纪问题,强化正风肃纪力度

  坚持多措并举抓查处,对违规选人用人问题从严查处、从严问责,具体做到“六个严抓”:

  严抓日常举报信件核查。省委组织部干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查办思想作风问题方面的举报,干部监督机构主要负责查办违规用人问题,形成相互配合、反应迅速、运行高效的查办机制。

  严抓公示期间举报调查。对拟任人选公示期间的举报反映,均派员调查核实,涉及经济问题,商纪检监察机关。经查属实的,一律取消提拔资格。

  严抓严重问题立项督查。对反映市县党委及其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严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选人用人的问题,一律实行立项督查,推行销号制度,指派专人跟进督办并进行复核,确保查核不走过场,问题整改到位。会同省纪委查办了景德镇市政协科教文卫委原副主任许灿灿、共青团鹰潭市委原书记徐楷档案造假、违规提拔案件,对59名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和通报。

  严抓选人用人检查。每年对所有有用人权单位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集中检查;坚持结合省委巡视工作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对各单位整改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有针对性地指导整改。检查情况向全省通报。

  严抓评议和离任检查。每年开展干部选任工作“一报告三评议”,重点了解和掌握各地各单位年度选人用人情况。对离任的市、县(市、区)党委书记全部进行离任检查,将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市县党委书记重要依据。

  严抓“带病提拔”倒查。扎实开展干部“带病提拔”集中倒查,实行“一案双查”,对有关责任人员全部予以了严肃追责处理。

突出问题导向,狠抓专项整治活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坚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具体做到“七个狠抓”:

  狠抓“三超两乱”问题整治。制定了“五个严格”规定,从严审批调整的批次、人数。建立全省职数配备台账,超配情况精确到单位、明细到人数,并实行动态管理。把各地各单位完成整改计划的推进与干部任前职数审核相结合,坚决做到超配职数只减不增。

  狠抓“吃空饷”问题整治。部署开展了领导干部涉及“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对发现的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狠抓“裸官”问题整治。按照政策规定,与在限入性岗位任职的“裸官”谈政策、谈选择,对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全部调整;对不在限入性岗位任职的,纳入重点管理范围。全省已发现的“裸官”全部按规定处理到位。

  狠抓违规经商问题整治。组织各级领导干部申报亲属的从业情况及工作单位,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台账。对发现存在经商情形的,及时进行提醒;对存在违规经商的,立即纠正处理。

  狠抓违规兼职问题整治。在摸底排查基础上,对违规在企业兼职的领导干部,一律督促其辞去有关兼职或者将工资和行政关系转往企业任职,继续在企业兼职的人员均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批。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狠抓档案造假问题整治。开展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活动,对所有干部档案全面审核,新提任干部档案重点审核。目前已经完成了省管干部档案的初审,市、厅管干部档案的审核正在进行。

  狠抓买官卖官问题整治。发挥“特别监督档案”作用,梳理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决定书、检察机关起诉书、审判机关判决书中涉及买官卖官的线索,认真甄别审查,从严查处“买官卖官”问题。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4日 19:08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燕妮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