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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从严管理干部“组合拳”

中共河南省开封市委组织部长 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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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的重点,在于从严管理干部,要做到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要坚持科学管理,打好从严管理干部“组合拳”,做到全面严、全员严、全程严。

  抓全面,确保管理范围最大化。这种全面,要求的是人人、时时、处处都要加强管理监督,做到不漏人、不缺项。体现在管理对象上,就是要人人接受监督。同时,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坚持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这个重点,规范和约束“一把手”权力运行。体现在时间维度上,就是要时时去监督。要对党员干部工作期间进行监督,注意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同时,还要注重“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体现在空间维度上,就是要处处去监督。聚焦重要时期和重大事件监督,对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时期,如换届选举、退休前夕、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等敏感时期,对于一些容易引发违纪违法行为的重要事件,如重大人事安排、重要公务活动、重大项目建设等,加大监督力度,做到干部随管理成长、管理伴干部一生。

  抓质量,确保管理标准严格化。“取法于上,仅得为中;取法于中,故为其下。”要将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干部管理监督全过程,切实解决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立规要严。要严格制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各项政策规定,提升干部管理标准,不能仅仅满足于干部不违纪、不违法。要推动管理标准具体化,使党员干部明白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时刻受到提醒和警醒。约束要严。要真正改变干部重使用轻管理、不出问题没人管出了问题才处理的现象,灵活运用谈话、诫勉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等多种方式,加强干部的日常管理,让党员干部习惯于在监督约束下工作和生活。惩处要严。对于干部管理监督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以敢担当的勇气坚决纠正,并按照规定严格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处理。要在党员干部中树立组织原则的“红线”意识,让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抓配套,确保管理举措系统化。要综合运用教育、制度、整治等手段,形成环节衔接、措施配套的干部监督“闭路循环”。加强教育,形成思想自觉。要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加强党性、道德和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形成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思想自觉。完善制度,扎紧权力“篱笆”。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干部提醒谈话函询诫勉、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等制度,做好配套衔接,增强整体功能。强力整治,持续高压态势。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又能对党员干部形成强烈的震慑警示效果。

  抓责任,确保管理成果实效化。从严管理干部能不能落到实处,关键在于责任能不能落实。只有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从严管理干部才能做到真严、真管。明确“两个责任”。落实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责任制,党委(党组)要负起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增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意识,加强工作领导和指导,不折不扣落实从严措施。组织人事部门要负起监督责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原则行为,确保管理监督实效。严把“考核关口”。要把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纳入党建考核内容,以考核“指挥棒”激发从严管理干部积极性。用好“问责利剑”。要运用督导检查、专题检查等方式,加大对落实干部监督责任的检查督办力度,坚持有责必问、有违必究,对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对问题频发、不正之风蔓延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及时进行处理。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3日 13:40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