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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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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7日下午,中国民用航空局召开廉政教育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局属空管系统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各单位一定要汲取教训,各级干部一定要带头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克服侥幸心理,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纪律要求变成自觉行动。”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家祥说。

  顶风违纪,必受严惩

  会议通报的四起问题,既涉及违规使用公款购置烟酒,也涉及年底突击花钱,既涉及公款旅游,也涉及违规组织员工活动。可以说,每一个问题都是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

  2012年2月至12月,厦门空管站将上级工会在厦门开会的会议费结余,先后6次在会议中心消费及支付茶叶款。2013年、2014年使用公款购置烟酒。空管局党委决定给予厦门空管站站长、党委副书记施和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厦门空管站党委书记来海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3年春节,海南空管分局在海口某酒店举办文艺联欢会以及抽奖活动;2013年5月,海南空管分局在海口某五星级酒店举办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交流会;2014年11月,海南空管分局在海口某五星级酒店举办党支部书记学习培训;2014年12月,以举办体育活动为名,向职工普发多种物品。空管局党委决定给予海南空管分局局长俞文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局长、党委副书记职务;给予海南空管分局党委书记贺四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党委书记、副局长职务。

  2013年8月1日至4日,时任桂林空管站财务部长史小虎等一行7名财务人员,前往海南空管分局、三亚空管站进行交流学习。在三亚期间,史小虎带领财务人员到海南陵水南湾猴岛参观,公款报销参观门票和餐费。中南空管局党委决定,给予史小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现任职务。

  2014年11月11日至12日,云南空管分局后勤服务中心分工会违规在安宁市某酒店组织开展“安康杯”等活动;2014年11月20日,云南空管分局管制运行部分工会违规在安宁某酒店组织开展“安康杯”等活动。西南空管局党委决定给予云南空管分局工会主席杨宏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云南空管分局局长张建和党委书记乔晖通报批评。

  “这些行为大多发生在全党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他们对纪律规定置若罔闻,对中央要求我行我素,目无法纪,心存侥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这是严重顶风违纪行为,必须给予严肃处理。”局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梁潮平表示。

  主体责任,不容缺失

  记者注意到,在通报的4个案例中,有3个单位的党委一把手受到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

  党组纪检组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时任厦门空管站党委书记来海根虽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力,对厦门空管站发生违反党的财经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的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贺四龙作为海南空管分局党委书记,是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发生的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民航局党组和基层单位党委都出台了相应的具体措施,这些措施规定执行得不得力、效果好不好,关键看各级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到不到位。”梁潮平表示,出现上述问题,说明这四个单位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不落实。

  “被处理的干部,有的我也熟悉,为他们感到痛心和惋惜。”局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张冲峰说,“通报的问题,也进一步警醒了我们各级党组织,必须牢牢扛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细化具体的措施,抓好党建,带好队伍。”

  会上,李家祥明确告诫各级党委负责人,将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何韬)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8日 07:2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