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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从实选用干部

——论深入贯彻《干部任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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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其核心要义就是坚持组织路线为政治路线服务,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选干部,选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当前,我们党正在领导全国人民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就是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特别是要进一步回答好“选什么人”“怎么选人”的问题。

  用人导向是政治生态的源头

  用人导向是最根本的导向。古人云:“所任者得其人,则国家治、上下和、群臣亲、百姓附;所任者非其人,则国家危、上下乘、群臣怨、百姓乱。”用人导向正了,风才能清、气才能正,人心就顺;用人导向不正,则会涣散党心,冷了人心,污浊政治生态的源头。

  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好干部标准的重要论述。好干部的标准,大的方面说,就是德才兼备。同时,好干部标准又是具体的、历史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先后提出了好干部“二十字”标准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四有”等要求,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干部标准的时代内涵。我们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条例规定的6项基本条件、7项基本资格。组织人事部门要以此为依据,分析、检验、评价和使用干部;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据此明确个人努力方向。

  正确的用人导向,是政治生态的治本之策。大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坚守正道的人会多起来;敢于为埋头苦干、不事张扬、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的干部撑腰打气,恪守规矩的人会多起来;对跑官要官、拉关系、走门子,拉票贿选、搞权钱交易的人,坚决不用、严肃惩戒,坚持原则的人会多起来。要严格按照好干部“二十字”标准、“忠诚干净担当”“三严三实”和“四有”要求选贤任能,把好动议提名关、考察考核关、程序步骤关,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不让买官卖官者得逞,更不让脚踏实地的好干部吃亏。

  政治生态的核心是领导干部。苏荣大肆卖官鬻爵,山西“一挖一窝子,一提一大串”的腐败,很重要的因素源于“一把手”用人权失控。权力的本质是责任。“关键少数”带头遵守条例、执行条例、维护条例,激浊扬清,就会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在关键环节,要始终坚持集体领导和把关,特别是一把手,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敢于担当,坚决按规矩办。组织人事干部也要有低头反求诸己、抬头身体力行的自觉,用对条例的敬畏与遵从,成为政治生态的坚守者、维护者、建设者。

  把“制度力量”转化为“实践力量”

  以什么作风选人,关系党风政风,关系民心所向,关系事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把“制度力量”更好地转化为“实践力量”,就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用好的作风选干部,选作风好的干部。

  从严从实按照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正确的干部导向才能真正树立,好干部才能越来越多;如果在标准上严不起来,放松了要求,就会使少数“浑水摸鱼者”“投机钻营者”甚至“带病”者混入干部队伍,最终害人误事。标准是实的,不是虚的;是能够检验的,不是难以把握的。要把好干部标准与“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四有”等要求结合起来,作为衡量干部的基本尺度,分析、检验、评价和使用干部。要实事求是、全面辩证地看干部,多渠道、多侧面了解干部,凭干部实绩选贤任能,从群众口碑中识别发现干部,真正把符合标准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干部任用条例》实施一年多来,集中整治突出问题,有效防治官场陋习,用人导向更加鲜明,遵规守纪渐成自觉,政治生态明显好转。然而,从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清单看,仍有一些单位存在选人用人风气不正的问题。任人唯亲,私用滥用用人权,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跑官要官、拉关系走门子,甚至拉票贿选、搞权钱交易;说情打招呼,干扰正常用人秩序。这些问题就像毒瘤,腐蚀党的肌体,污染政治生态。用人导向与政治生态如影相随。一个地方政治生态堪忧,总能从选人用人上找到问题;选人用人风气不正,也会投射到政治生态上来。提拔德才不达标者,甚至长期“带病”的干部,不仅会扭曲用人导向,还会破坏制度公信力,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

  古往今来,无数事实告诉我们,政治生态恶化,最终必然会亡党甚至亡国。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不断清除影响政治生态的污染源,需要持之以恒从严从实贯彻落实条例,把“制度力量”转化为“实践力量”,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努力破解重点难点问题

  人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从根本上说就是不断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就是要扭住重点难点,向问题叫板,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重点解决什么问题,推动干部选拔任用更严格、更实在、更科学。

  能上不能下、有进没有出,常常造成干部队伍臃肿、活力不足、责任流失,导致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扭转这种状况,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解决干部下的问题。中央日前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作出制度规范。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学习宣传,及时把政策向干部讲清楚,使大家在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警醒起来。同时,要研究制定实施细则,认真贯彻执行,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问题意识,是条例的鲜明特点。一年多来,随着条例的推行,“四唯”问题得到有效破解,违规用人、“裸官”“三超两乱”、档案造假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成效明显,选人用人环境进一步改善。然而,一些老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治,又出现新的情况。有的动议比较随意,有的研判不深不透,有的酝酿不够充分;有的对干部考察不够深入,甚至搞“印证式”考察;有的对廉政把关、防止“带病提拔”的硬措施硬办法不多;有的对庸官懒官太平官整治不力,为官不为悄然抬头,等等。凡此种种,都必须下大功夫加以解决。

  多一份监督,就多一份用人正气;多一份监督,政治生态就多一份守护。要牢牢把好“楼梯口”,在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关键环节,做到同步监督、环环把关;重视干部的经常性“体检”,重点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防止个人不检点带坏一批干部;列出违规用人清单,一项一项坚决整治,为好干部打开成长空间,为全面从严治党打牢干部工作的基础。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8日 05:56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石光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