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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严防中秋国庆期间“四风”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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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辽宁纪检监察网接连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及省纪委监察厅近日发布坚决刹住两节期间公款送节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在我省,严查两节期间“四风”问题强烈信号已经释放。9月15日,记者从省纪委监察厅获悉,从现在开始,我省上下将充分发挥各部门监督检查和舆论监督的合力,抓住两节节点,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这几日,锦州凌海市机关党员干部收到市纪委下发的“十个严禁”的通知,要求两节期间狠刹“四风”。同一时间,鞍山市立山区党员干部也收到 “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一寸不让”的短信提醒;辽阳市文圣区的各大单位党员干部接到“廉洁快递”,均明确要求严防两节期间“四风”反弹。广大机关干部纷纷表示,今年较往年抓“四风”更突出抓早、抓小、抓严。 9月初,省纪委监察厅专题研究坚决防止“四风”反弹问题,截至目前,各市地抓早抓小,已将严防“四风”反弹信号全部传达到基层各部门各单位。

  据了解,今年两节期间我省将严查高档月饼、公款购买节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突出问题,全省工商、税务、食药监局、物价局、服务业委将与各大新闻媒体形成联动,深入销售商家、生产企业和超市商场,检查是否存在公款消费问题,同时,针对互联网上电商推出的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等问题进行仔细甄别,防止“四风”变异。

  进入9月,辽宁纪检监察网站接连公布各市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查处情况,截至目前,已点名曝光12起。两节期间,辽宁纪检监察网开通的“中秋国庆‘四风’问题举报窗口”和省市有关新闻媒体,将把检查发现和查处的问题公开通报曝光。省纪委监察厅要求,不仅严查快处,而且要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追究有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把纪律立起来、挺起来。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6日 05:32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