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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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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5日,记者从山西省纪委获悉:为持续保持狠刹“四风”的高压态势,强化警示,形成震慑,太原巿纪委通报了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迎泽区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王斌对所属聘用人员收受服务对象礼金行为制止不力问题。王斌对该所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刘丹(已清退)于2015年6月2日借办儿子满月宴会之机收受10名服务对象5000元礼金的问题制止不到位。王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清徐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赵保维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以来,赵保维驾驶号牌晋AA489警的公务用车带家属赴清徐县孟封镇齐南安村卫生所就医十余次,被群众通过网络曝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赵保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清徐县人民法院院长张福平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阳曲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杨喜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春节前,杨喜旺违规收受与其有业务往来的某公司礼金1万元。杨喜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收礼金已全部上交。

  娄烦县三元村中学校长温志雄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4年1月和6月,温志雄违规给本中学值周教师发放2013-2014年度第一、二学期加班补助共计3800元。温志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太原市晋阳湖管理处副主任武勇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6月21日,武勇在端午节假日期间违反公车管理相关规定,公车私用,造成不良影响。武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6日 10:51 来源:山西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