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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对省属国企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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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福建省纪委办公厅下发通知,对省属国有企业进一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近日,中央纪委严肃查处了宝钢集团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兼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省委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尤权专门作出批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主持召开省纪委常委(扩大)会议,进行传达贯彻,提出明确要求。省属各国有企业要认真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的要求,以赵昆案例为反面典型,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通知要求,省属国有企业要及时组织本级企业和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传达学习,领会精神实质,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教训;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要进行自查自纠,切实查找自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委书记报告;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不仅要管好部属,更要管住自己,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模范带头,做好表率。

  通知要求,省纪委有关部门、省国资委纪委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相关制度,加强日常监管,继续狠抓节点、盯住具体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省国资委纪委、省属国有企业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严格责任追究。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行为,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纪委监督责任,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国有企业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通知明确,省纪委、省国资委纪委将组织对省属各企业自查情况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福建省纪委)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06日 07:24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