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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纪|对抗组织审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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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大反腐惩恶力度,强化巡视监督,切实解决好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丰富的实践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共产党员网推出“以案说纪”系列策划,用案例故事对六大纪律进行解读,方便党员干部学习贯彻《条例》。

  党章规定,对党忠诚老实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党员必须服从组织决定,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比如,在组织调查后不主动说明情况,反而搞攻守同盟、转匿赃款赃物,就是对抗组织调查,就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行为。

  《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三)包庇同案人员的;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案例故事】深圳市水务局原局长张绮文:订立攻守同盟 财产证据转藏老家

  2015年7月22日下午,深圳市纪委在对深圳市水务局原局长张绮文案重要涉案人员、包工头蔡某某进行调查时发现,蔡某某与一男子谈笑风生地走出大楼,当调查人员迎面向蔡亮明身份时,发现与蔡把手言欢的男子竟然就是张绮文!事后,二人交代,他们当时聊得那么高兴,是因为刚刚订立完攻守同盟,蔡某某表示“打死也不会出卖兄弟”,张绮文认为蔡某某“靠得住”。当蔡某某在市纪委协助调查后,张绮文还是担心自己违纪违法的行为暴露。他从办公室保险柜中将大量银行卡、存折、对外借款借条、投资协议、相关银行凭证、股票账户信息等财产证据材料取出,用文件袋密封好,专程移送至广东河源紫金老家,安置在老家的金属箱内,并交代弟弟张绮龙妥善保管。后来,张绮龙将上述证据材料藏匿于岳母家中卧房的床底下。

  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发现多年前张绮文就在老家通过伪造材料骗取公安机关办理了另一个身份“张润成”。7月28日,当调查人员再次出现在张绮文办公室时,他自知情况不妙,离开办公室时,在将自己的常用手机交给调查人员后,又偷偷将自己口袋中的另一部手机丢到走廊的花盆之中。而这一切并没有逃过调查人员的眼睛,调查人员将张绮文丢弃的手机打开一看,其中有一条发出的信息:“我怕我顶不住,要做好走的准备。”张绮文后来交代,该手机专门用来“搞关系”、“找门路”,他当时已经考虑用张润成的身份出逃了。2015年7月,深圳市纪委对张绮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路平、燕妮 据中纪委网站《【纪律处分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一)要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 政治规矩排在首位》编辑整理)

  延伸阅读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4日 05:21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石光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