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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发现干部问题及时处置 让“咬耳扯袖”成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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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集体决策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热衷打探、散布小道消息……这些看似“无伤大雅”的小毛病,实质上是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表现,违反了党的纪律和规矩。

  今年初,重庆市渝北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蛛丝马迹”问题发现及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21种“蛛丝马迹”问题情形、发现渠道和处置程序,对之前见怪不怪的那些小毛病、小问题亮剑,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这个制度,重点解决对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在日常管理中,将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渝北区委书记沐华平说,从而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变大错、从违纪走向违法。

  发现这21种情形要拍肩膀、扯袖子

  “从严管理干部,重在平时,抓早抓小。”渝北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郭小忠说,建立“蛛丝马迹”问题发现机制,就是破解干部监督管理“被动化”困局,“有的干部在受到刑事处罚前没有受过党内处分,甚至连诫勉谈话都不曾有过,但被查处后,却暴露出非常严重的问题。这也反映出党组织在管理监督党员干部方面还有很多不足。”

  《办法》建立了问题清单,列出干部“蛛丝马迹”问题的21种表现形式,包括热衷借同学会、同乡会等名义搞吃吃喝喝、团团伙伙,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中请“霸王假”、自由散漫、越级办事,讲吃讲穿讲排场,等等。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这些都是经常出现的小问题,大家可能习以为常了,没有引起重视。”郭小忠说,通过严明纪律,帮助大家澄清模糊认识,一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党组织就要去拍肩膀、扯袖子。

  多种途径发现问题,定期报告

  《办法》明确从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上级有关部门和巡视组反馈、信访举报、执纪执法机关查办案件、专项检查、暗访、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媒体舆情披露等途径发现问题,形成发现问题的“路线图”。

  渝北区建立了“蛛丝马迹”问题定期报告制度,要求各区管单位,每逢双月3号前,逐级书面报告干部“蛛丝马迹”问题。对突发、敏感、干部群众关注的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其中,涉及处级干部的问题需上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其他干部的问题,由单位内部处理,发现及处置情况需上报备案。

  “如果没有发现问题,就实行‘零’报告,如果我们通过其他渠道发现的话,就要对该单位负责人进行追责。”渝北区纪委负责人说,今年有3个单位,经督查发现干部纪律作风没有好转,其主要领导被约谈。

  “三色清单”管理,处置208个问题

  “蛛丝马迹”问题多见于细枝末节,难以定性,准确研判尤为重要。

  “我们将发现的问题,与干部一时言行和一贯表现相结合进行分析研判。”渝北区委副书记彭建康说,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实行黄、橙、红三色分类管理。即对轻微问题亮“黄牌”,进行函询或提醒;对一般问题按“橙色”管理,进行诫勉谈话、提出整改要求;对较严重的问题按“红色”警示,重点约谈、责令限期整改。

  实施“三色清单”管理以来,已发现并处置“蛛丝马迹”问题208个,51人被诫勉谈话,149人被提醒或函询,2名社区干部被解聘。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2日 07:2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