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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多举措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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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作为镇党委书记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12月3日,江西省宜春市委书记邓保生在袁田区湖田镇调研乡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时,言简意赅、直奔主题。深入基层党委督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已成为邓保生的工作常态。

  列清单明责,常约谈履责,“一案双查”追责。宜春市委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强化政治担当,认真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

  该市今年初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列出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并以“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方式,将责任细化分解为5个方面83项任务,逐项落实到17个牵头部门和63个责任单位,并层层签字背书。

  抓早抓小,开展谈话约谈,挺纪在前,是宜春市常态化履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该市建立并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了落实“两个责任”约谈活动。今年以来,共约谈县(市、区)一把手74人次。

  在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中,市纪委对涉及的20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专项约谈。全市共收到领导干部主动上交不当得利199笔,共计146.53万元。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近期,该市纪委查处二手车交易市场一起严重违纪问题线索时,发现与主管部门的管理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落实到位有直接关系。为此,对其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交警等部门3名分管领导进行了立案调查,给予纪律处分,并追究了派驻主管部门纪检组长的监督责任。

  “我们通过‘一案双查’,强化问责,破解了‘两个责任’特别是主体责任层层递减的问题。”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该市已对3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通报2起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9日 07:1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石光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