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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扭住“四风”一寸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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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对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予以通报。

  这7起违纪案件是:广东省韶关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徐友贤公车私用;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建军公车私用;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检察院干警曹东凌工作日中午饮酒;湖南省邵阳市检察院干警向友清等人上班期间打牌;辽宁省盖州市检察院法警倪德太违规操办满月宴借机敛财;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检察院私设小金库;云南省华宁县检察院检察长鳌建忠私设小金库、挥霍公共财产、公车私用等问题。

  通报指出,上述7起典型案件表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各级检察机关要以上述案件为戒,对“四风”问题紧紧扭住、一寸不让。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各级检察院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

  通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精神,把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作为重要任务,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问题,严查快办,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责任追究,夯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和地区严肃问责,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1日 06:2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