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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通报7起检察人员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要求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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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对7起检察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予以公开通报。

  这7起违纪案件是:广东省韶关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徐友贤公车私用;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建军公车私用;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检察院干警曹东凌工作日中午饮酒;湖南省邵阳市检察院干警向友清等人上班期间打牌;辽宁省盖州市检察院法警倪德太违规操办满月宴借机敛财;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检察院私设“小金库”;云南省华宁县检察院检察长鳌建忠私设“小金库”、挥霍公共财产、公车私用等问题。

  通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广大检察人员要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养成好的习惯和作风,自觉在廉洁从检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纪律上远离违纪红线。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精神,把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作为重要任务,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从严执纪,紧盯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加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问题,严查快办,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强化责任追究,夯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和地区严肃问责,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1日 15:35 来源:新华网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