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领导干部必修课|如何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一年一度的集中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又开始了。面对越来越严格的填报要求,领导干部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既要提高思想认识,也要注意填报细节。

  中央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要求越来越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领导干部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

  中组部在《关于做好2016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中,专门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强调了组织处理办法。

  组织怎样知道填报准不准?

  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就不得不说到干部监督工作中的一项常态工作:抽查核实。抽查核实,就是从所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中抽取部分人员,对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查询核实。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中组部牵头建立了由13个职能部门参加的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

  什么时候能够被抽查到?

  抽查核实有两种方式: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随机抽查,是指中组部安排每年1月份进行一次集中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每年二季度从报告人员中选出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的比例从2014年的5%上升到了2015年的10%。根据现行规定,凡是被随机抽中进行过抽查核实的,三年内都不会再作为随机抽查的对象。

  重点抽查是在每年一次的随机抽查之外,根据需要对部分人员作针对性的抽查核实。重点抽查的第一类是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第二类则是对拟提拔为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或拟转任重要领导岗位的人员等,在宣布任命之前,都需要对其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查询核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凡提必核。“凡提必核”已经成为了干部选拔任用环节中的重要一环,核实结果不一致的,将影响任职。
  填报时需要特别注意哪些地方?

  1. 正在办理离婚手续的

  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婚姻状况应以填报日期当天在民政部门的登记情况为准。不能以此为借口,说对即将离婚的配偶情况不了解、不报告,更不能觉得难为情不向组织报告。

  2. 子女正在国外读硕士的

  不管年龄多大,只要是未婚子女不能实现经济独立、不能独立生活的,都应算作共同生活的子女。其房产、投资、理财等情况都应当如实报告。

  3. 出国(境)证件交组织保管的

  仍然需要如实、完整报告,少报告因私出国(境)证件1本或出(国)境情况1次即认定为瞒报行为。填报时应由本人填写,如果自己记不清证件或出(国)境情况的,需要自己去查找核对。

  4.与配偶之间财务独立的

  既已签署承诺书,应对配偶的情况进行过充分沟通。无论是配偶婚前财产还是现有投资、理财、房产,都应当按规定如实报告。

  5.凭印象估算房产面积的

  有的人觉得回家翻房本过于麻烦,于是就凭感觉估算了。中组部规定,漏报、少报房产面积超过一定数额,将认定为隐瞒不报。

  6. 股票账户委托他人操作的

  不管是自己炒股还是交给别人操作,只要是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的股票、基金、期货、保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等,都应当如实详尽地报告。

  7. 持有股票较多、投资分散的

  也许有的人觉得自己持有股票数量太多,每支股票数额都不算大,平时工作忙,若都填太过麻烦,自己只需要选填几支数额较大的就可以了。但是不行,漏报、少报累计超过一定数额,将认定为瞒报行为。

  8. 亲朋借配偶名字注册公司的

  领导干部须如实报告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经商办企业的情况。抽查核实中一旦发现涉及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将移交执纪执法机关处理。

  (焦健编辑整理)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6日 07:26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路平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