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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组轩: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各级组织部门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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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召开后,各级组织部门带头响应中央号召,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组织部门职能作用和独特优势,抓好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贯彻落实,努力为推进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结合集中换届

选好配强贫困地区领导班子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各地着眼于消除贫困、改善民生的实际需要,提出结合即将开展的市县乡集中换届,大力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优秀干部,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和能力。甘肃、云南、新疆等地提出,把那些在提高贫困地区群众收入方面点子多、办法多,能帮助贫困群众找到脱贫致富好路子的干部在换届中优先使用起来。四川对照脱贫攻坚中心任务,建立贫困地区市县党政班子功能结构模型,对每个班子目标任务、岗位职责和干部素质能力提出要求。山西兴县、江西金溪县对照精准扶贫工作部署,深入分析研判乡镇党政班子运行现状、班子结构、工作实绩等情况,为选优配强贫困乡镇领导班子做好提前谋划。安徽金寨县在乡镇党委换届考察环节增设精准扶贫业绩专项指标,注重听取县乡扶贫部门、村“两委”和贫困户意见,形成专项考察报告。

  一些地方提出,要配强扶贫任务重的县党政主要领导,选好贫困乡镇一把手、配强领导班子。贵州针对贫困地区领导班子建设实际,向扶贫开发一线倾斜干部资源,突出选好配强县委书记这个“一线总指挥”和乡镇党委书记这个“一线排头兵”。黑龙江结合换届,围绕“能力素质是否胜任、任期是否即将届满、精神状态是否饱满、任内脱贫效果是否显著”,在综合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对3名任职时间较长、精神状态不佳的贫困县县委书记进行调整,并择优选配了综合素质好、敢于担当的优秀干部作为县委书记接替人选。

突出精准扶贫

完善领导班子政绩考核评价体系

  政绩考核是引领科学发展的“指挥棒”和“风向标”。各地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政绩考核机制,加大对扶贫开发、民生改善和生态保护等方面成效的考核权重。河北、山西、广西等地制定了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依据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状况,分地区、分类别设置特色考核指标进行差异化考核,建立起符合贫困地区发展特殊性和主体功能定位、突出扶贫成效的精准考核机制。内蒙古、云南、浙江强化脱贫率和贫困人口增收的考核,对扶贫开发重点县取消GDP考核指标。广东梅州市加大对贫困县资源消耗、生态环保、宜居环境等可持续发展指标的考核比重。福建诏安县结合山区乡镇贫困、多农业少工业等情况,把增收减贫作为政绩考核重要指标,着重考核精准脱贫、农民增收、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情况。

  各地把扶贫攻坚实绩作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注重在扶贫一线考察识别干部。陕西渭南市、湖北老河口市、河北唐县实行扶贫攻坚实绩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对长期工作在贫困地区、扶贫业绩突出的优秀干部,给予表彰奖励,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对“减贫摘帽”数量多、效果好、成绩突出且考核排名靠前的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优先提拔使用。贵州实行省考核县、市(州)考核乡镇、县考核村的分级考核和排名公示制度,推进扶贫开发考核向基层延伸。安徽合肥市将开展扶贫攻坚的成效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对未完成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县(市)、乡镇实行“一票否决”,对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不予评先评优,3年内不得提拔重用。湖南怀化市实行县(市、区)党政正职向市委、市政府作扶贫攻坚工作述职,对当年扶贫任务未完成的进行警示约谈,对连续2年未完成的采取组织措施;对离任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扶贫工作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能否离任的重要参考。

强化实践锻炼

把贫困地区作为培养干部的主战场

  实践既是检验干部的重要标准,也是锻炼干部的有效途径。各地坚持把扶贫一线作为干部培养的重要基地和干事创业的“主战场”,积极选派优秀干部到贫困地区挂职锻炼、帮助扶贫。北京、天津、上海加强对口支援地区干部互派挂职,注重将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派到西藏、新疆、青海等西部艰苦地区和内蒙古、河南、湖北等地贫困县市挂职锻炼,并做好接收贫困地区干部挂职锻炼工作。辽宁从省、市、县三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抽调5300多名干部,深入1790个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实现助推贫困村发展和锻炼干部的“双赢”。宁夏从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了1031支扶贫开发驻村工作队,到全区贫困落后村开展扶贫开发工作;从黄河银行选派了100名35岁以下业务骨干到扶贫开发地区挂任副乡镇长等职务。江苏如皋市、河北南和县、河南中牟县等地注重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好的优秀年轻干部及后备干部到贫困村任驻村干部、党建指导员、“第一书记”,推动年轻干部在扶贫攻坚中“墩苗”成长。

  各地还注重完善制度机制,引导干部扎根扶贫一线接地气、增才干。黑龙江探索试行公务员分级分类考录模式,将边远贫困地区县乡机关列为单独招考职位类别。贵州实行基层公务员培养选拔“两个80%”政策,每年新招录公务员80%安排到乡镇基层,县以上机关补员80%面向具有乡镇、村工作经历的人员遴选和选调。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新疆呼图壁县专门制定文件,规范干部挂职锻炼、扶贫一线考察干部等制度办法,健全在扶贫攻坚中培养干部的良性机制。广西金秀县要求新录用公务员首先到乡镇扶贫工作站去磨炼,为扶贫注入活力。甘肃张掖市专门举办贫困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对65个精准扶贫村党组织书记进行重点培训,指导县区对贫困村干部进行全员轮训。河北孟村县组织30余名省级贫困村大学生村官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相关知识学习,以调查问卷、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因地制宜制定扶贫工作规划,让大学生村官在扶贫攻坚中得到锻炼。

注重因地制宜

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人才支持力度

  精准扶贫,关键在人。各地深入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到贫困地区开展咨询服务,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宁夏鼓励专家到基层设立科研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对每个工作站、服务基地连续3年给予每年10万元的专项经费资助。福建从省直、中央驻闽单位及沿海发达地市选派干部人才组成23个科技服务团到扶贫开发重点县开展技术帮扶,江西抚州市组建农村实用人才专家服务团到贫困地区开展科技咨询、技能培训和跟踪服务,吉林珲春市定期邀请专家帮助贫困地区攻克技术难题,湖南湘西州整合博士服务团、特聘专家、“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等人才项目组团服务产业发展。“组团式”援藏医疗人才已帮助西藏受援贫困地区开展专题医疗讲座390次、医疗科研项目42个,结对帮教当地医务人员229人,切实激发人才扶贫的内生动力。

  各地大力培养贫困地区本土人才,加强扶贫技能培训,鼓励各类人才扎根贫困地区建功立业。广西贵港市开展千名优秀干部驻千村、千名专家进千村、千名能人回千村、千名乡土人才培训到千村“四千计划”,山西汾阳市从农业技术人才库中选出36名种植养殖专家进行“点对点”专业技术培训,山东淄博市博山区采取“农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模式,为贫困地区培养一批实用人才。一些地方还探索多样化方式促进人才在扶贫攻坚中发挥作用。湖南采取“人才+项目”“人才+基地”“人才+企业”等方式,支持贫困县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开发。江西赣州市、贵州遵义市加强与在外优秀人才对接,通过参加商会重大活动和组织招商推介会等,吸引优秀人才感情回家、人才回乡、资金回流、公益回报。广西藤县依托龙头企业和种养示范基地,开设现场教学、技术分享、跟踪服务等为核心的“农家课堂”,促成一批“土专家”“田秀才”结对帮扶贫困户。安徽宣城市选派400余名乡镇干部开展精准扶贫专题培训,着力提升干部扶贫工作能力。福建德化县、山东高青县、河南卢氏县把党员培训、农民培训、就业培训等资源有效整合,开展贫困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专项培训,积极推进电商扶贫。江苏东台市利用368个远教站点和东台党建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推出扶贫与脱贫先进典型,让基层党员和贫困户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夯实基层基础

促进党建与扶贫“双推进”

  “帮钱帮物,不如帮助建个好支部”。各地把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同研究、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实现党建责任和扶贫责任“一肩挑、双落实”。重庆渝北区、江苏徐州市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年度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淮安市还对扶贫工作实行责任清单管理,实行一票否决。许多地方把“第一书记”作为扶贫攻坚的“牛鼻子”项目,根据贫困村的实际需求精准选派。山东针对“第一书记”一年帮包期偏短问题,将一年一轮换改为两年一轮换,目前选派在岗“第一书记”1.4万名,实现对尚未脱贫的4595个省级贫困村、3286个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青海建立了“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通报召回制度,对工作不尽责、能力不胜任、群众不满意的干部,实行召回管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一些地方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契机,加大对贫困村的党建帮扶力度。福建南平市探索“党组织+合作社+产业基地”机制,开展“互动联动、挂钩帮扶”行动,实现351个贫困村挂钩帮扶全覆盖。河北承德市以县区为主体、多方参与组建“帮扶支部”,广西百色市对每个贫困村确定1个以上强村富村实行结对帮扶,浙江衢州市建立两新组织与重点扶贫村结对帮扶制度等,着力帮助贫困村脱贫致富。

  各地把真金白银投入到扶贫一线,逐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努力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广东清远市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村民自治和农村公共服务“三个重心下移”,累计投入资金26.23亿元帮扶284个重点扶贫村。辽宁鞍山市千山区投入120余万元党建工作基金,对20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新建和改扩建,使贫困村公共设施得到完善。贵州黔东南州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攻坚提升计划,按照州级每年200万元、县(市)不低于100万元的标准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资金。新疆伊犁州建立州级830万元、县市100-300万元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火种”计划项目专项流动基金,重点对扶贫开发村每三年给予10-30万元的无偿贴息贷款扶持,增强扶贫开发村的“造血”功能。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3日 14:33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燕妮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