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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任前撰写廉政对照检查 任后参加廉政专题教育 给新提拔的领导干部送廉政“贺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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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福建省26名拟提任厅级领导干部上任前,分别向省委提交一份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新提拔领导干部结合自身实际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是福建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的一项硬性规定。

  2015年12月,省委印发《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将落实主体责任细化为27条具体规定,在“强化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教育”中明确提出:新提拔担任厅级、处级、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必须在认真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的基础上,对照岗位履职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提交党委(党组)备案。

  根据省委印发的《关于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的通知》要求,对照检查材料须在任前公示期满前,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党委(党组)备案,并分别报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凡是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或提交的材料存在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律暂缓提拔。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对26名拟任厅级领导干部的廉政对照检查材料严格把关、逐一审核,其中1名领导干部因剖析不深刻被退回重写。

  据了解,2014年下半年以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已举办3期新任厅级干部廉政专题研讨班,共有122人参加学习。从今年开始,所有新提任厅级领导干部都须参加廉政专题研讨班学习,实现全覆盖,并向处级、科级领导干部延伸。

  省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新提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提任前对照党章和党内法规撰写党性分析材料,提任后参加廉政专题研讨班学习,这是给新提拔领导干部送的两份廉政‘贺礼’,目的就是要让干部知边界、明底线,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底线。”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6日 09:43 来源:福建日报 编辑:杨安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