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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纪| 好心办好事可以“破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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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大反腐惩恶力度,强化巡视监督,切实解决好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丰富的实践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共产党员网推出“以案说纪”系列文章,用案例故事对六大纪律进行解读,方便党员干部学习贯彻《条例》。

  【基本案情】

  2009年4月至2013年10月间,在云南曲靖会泽县宝云街道普珠村中,12名享受院外五保补助金的老人陆续去世了5人,按照相关规定,村委会应及时向街道社保中心报停发放补助金,但看着络绎不绝找到村上请求生活救助的困难群众焦灼的眼神,还有办公桌上厚厚的一堆救助救济申请书,村党总支书记、主任李才本寝食难安:“贫困面这么大,而救助救济的名额终究有限,总是让困难群众哀告无果,我这个党总支书记、主任‘一肩挑’还怎么心安理得挑下去?”怀着这样的“菩萨心肠”,李才本心念一动:何不把已逝五保老人的补助金“调剂”一下,发放给确实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

  于是,截至2014年12月,普珠村一直为先后去世的5名院外五保老人从街道社保中心“代领”补助金共计16044元,交由李才本保管,之后陆续以现金、物资的形式发放给村里因灾、因病致贫的困难群众。

  2015年6月,街道纪工委在普珠村对涉农资金进行查阅资料、入户核实、调查询问的监督检查中,发现了李才本涉嫌违规套取院外五保补助资金的问题线索。

  2015年12月,经宝云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才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针对有人提出“好心做菩萨咋还违纪”的说法,宝云街道纪工委明确表态:其情可悯、其责当罚。不按规矩来,好心办好事也是“破纪”,必须一切行动讲规矩!

  受了党内严重警告的李才本,成了党纪党规义务宣讲员,每当有人为他的“无辜”叫屈时,他都要对自己的无知“破纪”行为剖析一番,哪条哪款说得清楚明白,让听的人也信服。

  党员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千方百计解决矛盾和问题,对组织和个人都是好事,但必须以守纪律、讲规矩为前提。随着以上率下的正风肃纪、狠刹“四风”,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只会越来越好,也为干部“好心办好事”提供了施展才干的广阔空间。如果试图绕开纪律和规矩,自作聪明、擅作主张,一样要处理。

(焦健 编辑整理)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3日 01:33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