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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用人思想|公正持衡 公平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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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代很早就提出了选才用人的管理思想,认识到“知人善任,礼贤下士”的重要性。古人治国用人的聪明智慧,足以让后人从中受到“知兴替”的有益启发。共产党员网制作“中国古代用人思想”系列文章,从历史中选取若干典型故事,从用人的重要性、用人标准、用人方法三个方面阐述中国古代用人思想、经验、观点和做法。

  公平公正是治国要略之一。房玄龄在与唐太宗的一段对话中说:“我听说治国理政最要紧的道理,确实在于‘公平正直’。所以《尚书》说:‘不偏私不结党,帝王之道坦坦荡荡;不结党不偏私,帝王之道平平安安。’”

  清雍正四年,皇帝御书四个大字作为匾额赐给吏部,这四个大字是:“公正持衡。”“持衡”就是保持公平,“公正持衡”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公正公平”的意思。这说明雍正帝认为,作为全国官吏主管部门的吏部,最要紧的就是要做到公正公平。实际上,这不是雍正帝自己的认识,是他积累了历史上的经验之谈。重温一下古代政治家的有关经验和论述,对于在今天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无益处。

  反对任人唯亲

  唐太宗是在公平用人方面为人称道的帝王之一,有一次他对房玄龄等人说:“凡懂得如何做君主的人,必会以天下为公,对人不会有厚薄之分。当年的诸葛亮,只是一个小国的丞相,还说‘我的心像秤一样公平,不论亲疏,不分谁轻谁重’,更何况我如今是在治理一个大国呢?”

  贞观七年(633年),唐太宗欲提拔长孙无忌为司空(唐代司空即工部尚书)。长孙无忌是长孙皇后的哥哥,所以他再三推辞说:“我是外戚,让我担任这样重要的职务,恐怕大家说陛下偏心。”唐太宗不允许,说:“我是根据官职的要求选择人,一切以才能为标准。如果无才,即使是亲属也不会用,像襄邑王李神符,我就没用他;如果有才,即使过去是仇人我也不会舍弃,像魏征等人就是这样。今天任用你,是因为你合适,并不是偏向亲属。”

  朱元璋登上皇帝宝座的第一年,即洪武元年(1368年),他想到自己成功了,也应该让亲戚们沾沾光。于是他派人找到了马皇后的亲族,打算授以官职。没想到这位在他微贱时就嫁给他,一直与他同甘共苦的结发妻子却表示反对,并讲出了一番大道理。她说:“国家设置官职和爵位,应当授予贤能之士,而我娘家亲属中未必有合格的可用之才。况且我听说以往朝代的外戚之家,大多骄纵奢侈,不守法度,有的甚至因此而招致全家败亡的。如果陛下要给我的家族加恩,那么多给他们一些赏赐,使他们能够保住自己的好日子也就够了。若他们中果然有贤才,自然应该任用;若是庸劣无才还让他们做了官,他们肯定会恃宠而骄,招致败家之祸,这正是我所不愿看到的。”朱元璋听后,便打消了让马皇后亲属做官的念头。

  不搞任人唯亲,那对亲属中的德才兼备者还能不能用?唐太宗重用了妻兄长孙无忌;马皇后也说如果亲属中果有贤才,自然应当用。但任用亲属,会不会招致别人的误解和议论?对此应当怎么看?应如何把握?古人亦有说法,其中司马光说得就比较全面。他说:“我听说正确的用人方法是,没有亲近疏远、新识故交的区别,只有是贤是不肖要弄清楚。如果一个人未必是贤才,却因为是亲属或故交而任用了,这当然是不公正的;如果一个人是贤才,却因为他是亲属或故交而不用他,这也是不公正的。”这段话把道理讲清楚了:坚持用人以公,反对任人唯亲,并不是说凡是当权者的亲属一律不能用,关键是要坚持用人唯贤。司马光认为,只要坚持“举之以众,取之以公”,在整个任用过程中不掺杂“毫发之私”,那就不管你用的是不是亲属故交,都是用人以公。

  破除门户之见

  武德九年(626年),李世民在自身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发动“玄武门之变”,杀死了李建成和李元吉,随后又逼李渊让位,自己登上了皇位。摆在唐太宗面前的首先就是如何用人的问题,即如何摆正秦王府旧人与原来太子东宫和齐王府旧人之间的关系。史载,唐太宗初即位,中书令(中书省长官,相当于宰相)房玄龄上书说:“原来秦王府的旧臣,现在还没有被封官的,都在抱怨原来太子和齐王手下的人反倒比自己先受到重用。”唐太宗毫不客气地对这种言论进行了批驳,在列举了古代用人以公的例子之后说:“我与你们的衣食都来自百姓,百姓的贡献已奉送给朝廷,而朝廷还没有什么好处给予百姓。现在之所以要选拔贤才,就是为了报答百姓,使百姓过上安定的生活。用人时只看他能否称职,怎能以是新人、旧人来区分呢?凡是见过一面的人尚且觉得亲切,何况是旧人,我怎么会忘记他们呢?但若才能不合格,又怎么能因为是旧人而先用?现在不说他们有没有才能,而只说他们有怨言,这难道是公平公正的道理吗?”

  唐太宗破除门户之见,用人以公,对后世产生了很大影响。明成祖朱棣就对唐太宗的做法特别推崇。明成祖朱棣在用人时也有个如何对待建文帝旧臣的问题。永乐四年(1406年),有一位武臣进言说不应该再让黄福担当重任了。朱棣问:“黄福不如你吗?”这位武臣回答说:“黄福是建文帝的旧臣,再说他近来也有过错。”于是朱棣教育他说:“君臣相处,贵在能够推心置腹,以诚相待,而不可存有疑心。唐太宗做君主,王珪、魏征最初都是太宗的仇敌,而太宗对他们一视同仁,用之不疑,他们两人也能尽心尽意地辅佐朝政,知无不言;尉迟敬德原来也是太宗的仇敌,后被太宗抓获并重用,便得到他的拼死效力。这都是因为太宗心胸开阔,有容人之量,用人以公,所以才能得到这样的结果。如今我用人同样不分新旧,只要是贤才就用,哪里还能存在一丝一毫的偏见呢?对于有过错的人,我们一定要体谅他的实际情况,能够容纳他;对于确有才干的人,我们一定要以诚相待,放手使用。君主如能以诚待人,则人人都乐意为国尽力;君主如时常怀疑别人,则人们就会苟且偷安,希图逃避责任,谁还肯尽心呢?你从今以后要慎重一些,不要再随意胡说了。”

  不计恩怨

  人与人之间,常常有些恩恩怨怨的事。用人者如对恩怨之事耿耿于怀,用人时不能与恩怨脱钩,则势必会影响公正用人,就更不用说那些打击报复的事了。因此,那些不计恩怨、公正用人的人和事,就显得极为可贵,历朝历代都会受到人们的赞扬和推崇,并传之久远。

  曹操在使用人才上却常有宽宏大量、不计恩怨的不俗表现。例如,陈琳是一个很有见识和才华的人才,他曾是东汉大将军何进的主簿,何进因不听他的劝阻和计谋而招致杀身之祸,他只好跑到冀州袁绍那里避难。袁绍让陈琳负责起草文件,其中写了一篇讨伐曹操的檄文。檄文写得才华横溢,淋漓尽致,不但骂了曹操,还骂了曹操的父辈、祖辈。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附了曹操。曹操对他说:“你过去为袁绍写檄文,只列我的罪状也就算了,要骂也应该限于我自身,为什么连我父祖都要骂呢?”陈琳急忙谢罪,曹操爱惜他才华,对他既往不咎,并任命他和阮瑀担任司空军谋祭酒。

  唐朝武则天当政时,狄仁杰与娄师德同在朝中担任宰相。狄仁杰常常排斥娄师德。武则天问狄仁杰:“我这样重用你,你知道是什么缘故吗?”狄仁杰回答说:“我是凭文章和道德进身仕途,并非靠他人提携帮助的碌碌庸人。”武则天沉吟半晌说:“我当初对你并不了解,你之所以得到重用,实在是由于娄师德的大力举荐。”于是叫左右的人拿来文件箱,从中找出十多份娄师德举荐他的奏表,交给他。狄仁杰看后十分不安,直说自己错了。武则天没有责备他。狄仁杰走出皇宫后,感慨不已地说:“我没想到娄公这样宽容我,而娄公从未表现出因施恩于人而自鸣得意的样子。”

  杜绝走后门

  在选拔任用人才的过程中,降低规定的任用标准,违反规定的选拔任用程序,而通过某种关系,达到被任用的目的,这种现象,今之谓“走后门”,古代称“夤缘请托”,历来是影响用人公平的一大弊政。历史上,反对走后门,并以实际行动抵制走后门的,也是代不乏人。

  三国时有个叫毛玠的人,年轻时在县里当吏员,以清廉公正闻名,后辗转到了曹操手下做事。曹操任司空和丞相时,毛玠曾担任东曹掾,与崔琰一起主管选拔人才的事。他所选拔的人,都是清廉正直的人。有些虽在当时负有盛名但行为与实际不符的人,始终没有机会被选拔。当时曹丕是五官中郎将,曾亲自拜访毛玠,嘱托毛玠提拔他的一个亲信。毛玠回答说:“老臣我以能够忠于职守,才侥幸没有犯错误。您今天所说的这个人不在提升之列,所以我不敢照您的意思办。”

  古代有关以身作则,不给亲属开后门的例子不胜枚举,在此举一个比较典型的事例。明朝的吏部尚书王翱有一个女儿嫁给畿辅(京城附近地区)的一个官员。王翱的夫人很爱女儿,但每次派人去接女儿时,女婿却总是不轻易放她走,而且还恼怒地说:“你父亲掌管官吏选拔任免大权,调我担任京职,你就可以朝夕陪伴母亲了。况且调我入京就像秋后摇晃树枝振落黄叶一样容易,又何必这么不痛快呢?”女儿让人把这话传给了母亲。有一天晚上,夫人特意置备了酒菜,然后跪下请求王翱调女婿进京。王翱听了怒不可遏,抓起桌上的器皿朝夫人扔去,把夫人击伤了,仍怒气未消,竟离家驾车到朝房去住,十天后才回家。女婿始终没有调入京城。王老头看来有点倔,为此事竟然击伤夫人,但可看出他对走后门深恶痛绝,尤其是家人竟把要求自己开后门看作理所当然,更让他难以容忍。像王翱这样的官员,手握大权,而绝不以权谋私,严于律己,公心可鉴,值得后人学习!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5日 06:20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路平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