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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欧的“廉正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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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欧十分注重反腐倡廉建设。早在1809年,瑞典就设立了监察专员制度,旨在选举任命一个独立于政府的监察专员来负责处理民众对政府和官员的投诉,避免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不过近几年来,由于“廉正体系”(Integrity System)建设,监察专员制度逐渐遇冷。“廉正体系”的核心是政务公开透明,让权力的运行和官员的一举一动暴露在阳光下。首先,建立官方文件可公开查阅制度。瑞典早在1766年就颁布法令,规定所有政府部门的信息,任何文件、记录都必须公开,供民众查阅。其次,政府预算公开,任何公民都有权查阅,避免政府乱花钱。再次,公务员行为准则规定落到实处,官员开销公开。比如,丹麦要求所有部长必须每月发布公务消费和接受礼品情况,瑞典更是规定任何公民有权查看官员的支出清单。

  内有“廉正体系”这个“紧箍咒”,外有监察专员高举“达摩克利斯之剑”,难怪北欧各国官员难以越腐败雷池一步。

  (摘编自2013年8月22日《新华每日电讯》 吴黎明/文)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6日 06:55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