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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换届信访举报优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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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四川印发《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信访举报查核实施办法》,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信访举报查核的组织领导、查核方式、查核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信访举报优先办理、果断处置,避免查核不及时影响人选任用和换届工作进展。

  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信访举报,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受理,收到一件登记立项一件,并根据反映的问题情况,提出由省委组织部办理或启动专项查核、联合查核的办理建议报批后办理。对换届考察期间收到反映考察对象违反换届纪律的信访举报,一般由换届考察组办理。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情节严重的,或经省委组织部初步办理难以查清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信访举报,以及对接收的立项专办件查处不及时、不到位的地方,由省委组织部提出建议后,报省委批准,进行直接查核或实地督办。对反映问题复杂、涉及面广的,严重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与其他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相互交织的,或实行专项查核难以及时查清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信访举报,组建联合查核组,开展联合查核。

  举报查核情况报告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签字背书,对查核工作中疏忽大意、敷衍塞责造成重大遗漏、疏漏和差错的,营私舞弊、借机打击报复他人,隐瞒重要调查情况、恶意删改查核结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6日 17:34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