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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景德镇:集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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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年5月份开始,江西省景德镇市利用一年时间,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是继去年7月该市开展集中查处村(居)干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行动后推出的又一重拳,剑指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开门整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整治工作启动后,市、县(市、区)两级通过新闻媒体、短信平台向全社会公布整治内容、举报方式和廉政账户。纪检监察机关与信访部门、司法机关建立信访联动机制,确保及时受理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投诉和举报,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职能部门、基层站所通过政务网站、微媒体和办事公开栏等,公布集中整治的政策、内容,让群众知晓,方便群众监督。

  线索排查,突出问题挂牌督办。市纪委要求各县(市、区)纪委和相关职能部门派驻纪检组要集中一段时间,对近三年涉及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问题线索进行一次大起底、大排查,将发现的问题线索全面梳理,建好台账,分类处置,每月按时将问题线索和办理情况汇总上报市纪委。市纪委对上报的问题线索梳理汇总,集中交办、督办一批典型问题线索,对问题复杂、牵涉面广、查处难度较大的还将直查快办。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排查有关违纪问题线索26条,分别向相关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移送,并由市纪委挂牌督办。

  果断亮剑,典型问题通报曝光。集中整治工作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惠民资金雁过拔毛、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基层党员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和对待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十类突出问题,精准发力,严肃执纪。两个多月来,查处违纪问题10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

  问责从严,倒逼主体责任落实。该市明确,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县、乡和有关职能部门党委(党组)要肩负起主体责任,精心组织,统筹抓好具体工作。对思想不重视、行动不积极,一阵风、走过场的,严格追究党委尤其是“一把手”的责任。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不纠正查处或者纠正查处不力的,同时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市纪委坚持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督查。第一轮督查结束后,对部分县(市、区)、乡镇整治工作组织部署不力的,已下发督办函或当面约谈党政主要负责人。(江西省纪委)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0日 12:49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石苹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