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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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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5日上午,浙江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研究部署浙江省贯彻落实意见。省委书记夏宝龙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我们党首部规范党内问责的基础性党内法规,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条例的发布施行,再次彰显了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承诺转化为具体制度与行动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对于引导和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条例,是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和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既是贯彻实施条例的主体,又是条例规定的问责对象,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极端重要性,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坚持把自己摆进去,逐条对照检查,及时整改落实,做到深学、细照、笃行,压实压紧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实现以问责促进负责、以担当诠释忠诚。要把学习贯彻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教育培训,及时把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要把学习贯彻条例的情况,作为年度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德述法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问责追责工作,加大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力度,发挥问责的警示和促进作用,敢于较真、敢于碰硬,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7日 13:48 来源:浙江日报 编辑:龚瑛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