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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镜| 一名党支部书记因袒护违纪者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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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

  江苏省无锡市无锡文化艺术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马敬忠因袒护该校一名屡次违纪的党员,被免去校党支部书记和校长职务,并处以党内警告处分。无锡市纪委在信访调查中发现,无锡文化艺术学校一名党员屡次发生违纪行为,造成了恶劣影响。马敬忠作为无锡文化艺术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面对该党员违纪行为,不坚持原则,搞一团和气,人情大于法纪,不但不依纪依规调查处理,反而在纪检监察机关查实有关违纪问题以后,擅自为其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帮助其转移组织关系,企图逃避党纪处分。

  【条例分析】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当党员干部出现以下6种情形之一将被问责:党的领导弱化,在推进各项建设中,或者处置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等情形;党的建设缺失,党组织软弱涣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等削弱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等情形;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特别是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等情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等情形;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等。

  无锡文化艺术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马敬忠主要是触犯了第三种情形,即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根据问责条例的问责方式,无锡市文广新局党组给予马敬忠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校党支部书记职务;无锡市教育局免去其校长职务。

  《条例》共包括7种问责方式,其中,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有3种,包括检查、通报、改组;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有4种,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其中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此次对无锡文化艺术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马敬忠的问责方式属于问责条例中最严厉的。

(石光辉 编辑整理)

  延伸阅读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8日 00:26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