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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万明在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专题学习会上强调 严格履行主体责任 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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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6日下午,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召开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的通知,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曾万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曾万明指出,《意见》在省市县乡集中换届之际印发实施,对于我们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围绕治边稳藏现实需要,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推上重要领导岗位、推上改革发展稳定主战场,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新精神新要求,按照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原则、敢于负责,进一步改进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把干部“带病提拔”的问题摸清看准研究透,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曾万明强调,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是关键、是要害。要坚持把预防摆在首位挺在前面,落实好各级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书记、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做到谁决策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要加强动议审查,从严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干部,防止临时动议、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要深化干部日常了解,强化任前把关,通过适当延长考察时间、扩大谈话范围等方式,提高任前考察质量。

  曾万明要求,要切实将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组织人事部门要在党委(党组)领导下认真履行干部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创新方式、拓宽视野,全面深入了解干部,客观准确评价干部,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得罪人唱黑脸,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干部岗位上来。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7日 13:58 来源:西藏日报 编辑:石光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