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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整治“节日病” 反腐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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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纪委、监察厅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容易产生的“节日病”,把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一批顶风违纪行为,两名厅官犯“节日病”被查处。

  广东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四个“一律从严惩处”,即对不收敛不知止、明知故犯或纠而又犯的一律从严惩处;对改头换面搞奢靡享乐、规避组织监督的一律从严惩处;对动用公款搞“四风”或转嫁费用的一律从严惩处;对授意指使或默许纵容下属搞“四风”的领导干部一律从严惩处,一经查实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真正做到无禁区、“零容忍”。

  广东省纪委强调,中秋、国庆佳节将至,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中力量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和滥发津补贴等问题,对其他“四风”问题同样决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4日 05:03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石光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