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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行内蒙古分行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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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印发以来,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要求全行员工尤其是党员干部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中央颁布实施《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国开行内蒙古分行将《问责条例》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以支部为单位进行专题学习。分行党委、各党支部严格对照国开行《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问题提示清单》和《基层党支部书记(委员)重点工作提示清单》,认真查找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方面的问题,立查立改。制定《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党委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列出责任清单,将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同时,还制定了《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党委谈话提醒工作实施暂行办法》,针对员工在履行“一岗双责”、执行六大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话,预防问责发生。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8日 10:13 来源:内蒙古日报 编辑:李霞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