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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五河县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坚持“三个从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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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把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关,蚌埠市五河县在日常干部选任工作中,坚持“三个从严”,严格落实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从干部档案上严防干部“带病提拔”,不断提高干部工作的社会满意度。今年以来,已累计完成审核干部档案267册(卷),核实及纠正干部档案信息27项(件)。

  认真甄别信息资料,从严确定审核内容。根据《安徽省干部档案任前审核暂行规定》和中央、省市委关于在县乡换届中干部档案“凡提必核”的要求,从严确定干部档案审核内容,特别是在乡镇党委换届中,对我县153名换届提名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严格的审核,以基本材料完整程度、材料内容真实程度、干部信息准确程度及干部的家庭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等可能影响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情况为主要内容,重点对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审核,为全面识别干部、评价干部、任用干部提供准确的依据。

  严格执行责任追究,从严落实审核责任。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具体由考察组来落实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在干部动议中,根据酝酿形成的工作方案,由县委组织部职能科室提前对有关人员档案进行审核分析;在考察对象确定后,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再次复核,确认干部信息无误后,详实地填写《干部档案任前审核表》和《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由具体档案审核人及考察组组长签字确认后交干部科归入文书档案,使档案审核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有案可查。

  严防干部“带病提拔”,从严运用审核结果。在干部档案审核过程中,对缺少入党、任免审批表、“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原始材料或材料涂改、材料虚假等问题,不能完整反映干部历史或不能真实反映干部相关信息的,在材料收集齐全并准确确认前,一律不“上会”;对存在疑问的档案信息无法核实且无法作出组织认定的,一律取消考察资格;对发现存在档案造假的,一律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5日 06:59 来源:安徽先锋网 编辑:石光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