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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的生成逻辑

中央党校报刊社总编辑、教授、博士生导师 戴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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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20141213—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省考察调研时明确指出: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这标志着党中央四个全面治国理政战略布局的正式形成,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到治国理政战略全局之中,成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最关键战略举措。前不久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制定和修订《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个党内基本法规为重点,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题作出新部署,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是治国理政方略的深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重大创新成果,在“四个全面”中处于关键地位,是其他“三个”全面的根本保证,意蕴深邃,内涵着丰富的理论价值、实践意义、内在机理和生成逻辑。

  全面从严治党的生成逻辑始于实践并最终指向实践,是规范性、系统性与历史性的存在。宏观而论,其由历史逻辑、外在逻辑、内在逻辑等构成,历史逻辑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从严治党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根本要求和核心内容;外在逻辑是经受“四大考验”,即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的考验;内在逻辑是克服“四种危险”,即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危险。具体分析,其包括如下若干方面:政治逻辑,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执政党必须有的政治自醒与自觉;法治逻辑,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切实依规管党治党,法治国家建设的必然要求;道德逻辑,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政党治理的基本政治伦理;制度逻辑,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加强党内监督,管党治党兴党强党的基础保障;实践逻辑,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突出关键少数,推进制度有效落实的路径选择;法理逻辑,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无监督制约即无法治,这是权力制约的核心要义。

  全面从严治党的生成逻辑,是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理念深度融合的理论结晶,充分展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系统总结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历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生动实践和理论创新;是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理论、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深化和实践创新,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以及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深刻揭示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从严治党的基本规律,指明了建党治党的目标和方向,展示了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全面执政、社会转型条件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不断加强执政能力、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确保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的政治勇气和使命担当。

  延伸阅读

  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专题: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4日 15:13 来源:学习时报 编辑:田雨棣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