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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从严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

黑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长 王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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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把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突出了党内政治生活中干部因素的重要地位,彰显了我们党一贯重视选贤任能的优良传统。组织部门作为党委的干部管理部门,选人用人是基本职责,必须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以严的标准、严的制度、严的作风、严的纪律,从严把好选人用人关口,切实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要把从严把关落实到坚持好干部标准特别是政治标准上。六中全会鲜明地提出,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重点是坚持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等要求,严把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尤其是坚持政治标准、把住政治关口。注重选拔那些坚守理想信念,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坚定“四个自信”,对党绝对忠诚的干部;注重选拔那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鲜明、立场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干部;注重选拔那些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打折扣、不作选择、不搞变通的干部。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人要一票否决,坚决不能选那些理想信念动摇、党性观念淡薄,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党离心离德的“两面人”。坚持把严格政治标准贯穿干部工作全过程,在谈心谈话、调研走访、干部培训、考察考核等日常工作中,强化政治导向、突出政治要求,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了解识别干部,准确掌握干部的政治立场是否坚定、政治意识是否牢固、政治纪律是否严守、政治责任是否履行。特别是在换届工作中,从严立起政治标准这把尺子,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强化任前把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用,已在领导岗位的坚决调整,情节严重的严肃处理。

  要把从严把关落实到严密选人用人程序上。六中全会强调,要严格标准、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规范程序,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条件确定之后,程序就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选人用人执行程序不规范、不严格,走形式、走过场,就会严重影响选人用人的准确度和公信力。比如,搞暗箱操作、量身定制、临时动议、少数人说了算,甚至把破格变成出格,该履行的程序不履行、该请示的不请示、该备案的不备案,这样的结果就违背了干部选拔的初衷、影响了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因此,应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权力运作方式和程序,建立完善选人用人失误失察责任追究制度,用严密的程序和刚性的责任保证把干部选准用好。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健全完善干部选任工作流程和全程纪实制度,把从严规范操作贯穿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不打“擦边球”、不碰“高压线”,防止出现选人用人程序缺位、颠倒和空转现象。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进一步拓展核查内容、丰富核查手段,通过严密的程序将“看病识病”这一难题实化、具体化,保证准确识人、公正用人,坚决把不合格的人选挡在门外。

  要把从严把关落实到敢于为干部担当负责上。六中全会提出“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这对各级党组织提出了重要要求,也为组织部门提出了重大课题。当前,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处在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亟需大批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险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的好干部。这样的好干部多了,改革才能行稳致远,各项事业才能蓬勃发展。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必须敢于为好干部说公道话、敢于为事业选人用人担风险,对勇挑重担的该鼓励的鼓励,对遇到挫折的该帮助的帮助,对受到非议的该撑腰的撑腰,对锻炼成熟的该使用的使用。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设置指标、改进方式方法、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红绿灯”作用,着力破解“四唯”问题,真正让那些有锐气、善作为、敢担当的干部得到重用,让那些日常工作顾虑重重、关键时刻畏首畏尾的干部受到警醒。对贫困县的干部不脱贫不脱钩、不摘帽不调整,在保证脱贫攻坚期内党政正职队伍稳定的同时,对在扶贫攻坚战线上有突出功绩的干部破格提拔使用。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容错原则、规范认定程序、细化免责清单,对在干事创业中一时失手、失误的干部给以纠偏改正的机会,对因正直担当得罪人、遭诬告的干部及时澄清是非、主持公道,让干部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真正使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在干部队伍中蔚然成风。

  要把从严把关落实到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上。六中全会指出,党的各级组织必须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充分体现了中央从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坚定决心。这就要求组织部门切实担负起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职责,严明用人纪律、强化管理监督,健全完善严明干部工作纪律的常态长效机制,着力解决“重选轻管”、一任了之的问题。坚持关口前移、防患未然,深刻汲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和辽宁拉票贿选案的教训,加大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力度,筑牢干部严守纪律的思想防线。尤其要强化纪律的震慑力,对违反“九严禁”换届纪律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坚持和完善提醒函询诫勉办法,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和核实结果处理办法,加强与干部经常性谈心谈话、对群众口碑的了解分析、对信访件的分析处理,对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持续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建立组织部门与纪检、审计、信访等部门联动机制,严肃查处违规用人、“带病提拔”“三超两乱”、档案造假等问题,对违规违纪、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责任,以坚决态度和严实措施狠刹各种歪风邪气,以选人用人上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上的山清水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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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题: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5日 11:19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田雨棣 打印